2007-06-06 00:00:00 作者:韩粉琴 来源:今日高邮
2007年6月1日起,我市将对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以租赁厂房形式新办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一年内曾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的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两年内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的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分别按每人3000、1000、1500元的标准交纳工资保证金,或提供应缴保证金1.5倍的有效资产抵押,或取得乡镇人民政府、系统主管部门担保。当企业发生欠薪事件且无力支付工资时,动用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工人的血汗钱不被恶意拖欠或逃废。
这是我市政府近年来治理欠薪、保护劳动者权益最有力量的一记重拳,政府为什么会出台工资保证金制度?记者近日就此进行了采访。
法律依据
据介绍,我市这次出台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职工工资保证金办法》,其主要法律依据是《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条例第5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资支付行为进行指导与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经贸、建设、工商管理、人民银行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条例第41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工资支付的实际情况,建立欠薪预警制度。对连续拖欠劳动者工资二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拖欠三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视其欠薪情况,可以实施工资支付重点监察,并可以向社会公布。
工资保证金制度是建立欠薪预警制度的内容之一,是法律授予地方政府的职权。2004年以来,针对建筑行业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严重的情况,许多地方在建筑行业内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建筑施工企业交了保证金再开工,并产生了较好的效果。由此可见,工资保证金是治理欠薪的一剂良方。
现实要求
我市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也是现实发展的迫切要求。
纺织服装行业是我市近年发展较快的一大支柱产业之一,拥有“中国羽绒服装制造名城”的地域优势,拥有600多企业的加工优势,拥有6万名多熟练工人的人力资源优势。订单多、企业多,促进了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也带来了用工大战、劳动力成本加大、部分企业拖欠甚至逃避工人工资等不规范行为。
去年春节前,我市有5家服装企业老板席卷工人工资款逃之夭夭,逃避工资款达150多万元,另有6、7家企业因拖欠工人工资引发集访。今年以来,又有2户企业老板不知去向,逃避工人工资达70万元,另有7户拖欠工资引发工人集访。这些易出问题的企业有的是租赁厂房、租赁设备玩“空手道”,有的不懂行、经营管理混乱,有的资金不足、靠拆借高利贷运转。他们一旦出现经营风险,就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甚至拿着工人的血汗钱一走了之,把“包袱”甩给地方政府,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5月下旬,市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对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摸底发现,全市364户服装、箱包箱企业中租赁厂房156户,今年新办企业77户。有273户工资发至3月份,有85户发至4月底,有7户企业工资支付存在隐患。
调查还发现,受去年暖冬影响,今年以来新办服装企业普遍订单不多,少量订单也是二手、三手,利润空间微薄;有的服装企业加工费被协作单位扣留,至今难以回笼;多数企业存在资金困难,有的靠拆借高利贷勉强为继,指望下半年羽绒服行情好转,填补上半年亏损。
业内人士预言,高邮服装企业将面临一次洗牌,经营者素质不高、经营能力不高、实力不强、资金不足的企业将面临巨大生存危机,形成一个欠薪高发期。如果政府不出面采取调控措施,不仅影响我市服装产业正常健康发展,还很可能酿成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政府宗旨
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陆业庚告诉记者,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目的就是保护工人权益、规范用工市场秩序。保护工人血汗钱不被拖欠或打水漂,这是政府的职责。同时,我市还将通过实行严格的工资保证金制度,淘汰那些实力差的、信誉不好的企业;抬高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进入门槛,让真正有实力的投资者、经营者“安居乐业”,保证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促进高邮服装产业健康繁荣发展。
近几年,劳动监察部门处理了多起劳动用工纠纷,主要集中在服装企业特别是一些“三无”企业头上。他们资金实力不足、经营管理能力不足、订单不足,盲目跟风,盲目高价挖人,扰乱了正常用工秩序,抬高服装行业的劳动力成本,甚至连其他行业也受影响,同时也埋下了许多隐患。目前高邮的服装工人工资水平高于周边县市,在全国同行业也处于领先位置,陆业庚认为这是极不正常的现象。
根据工资保证金办法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要求,今后我市新办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先交纳工资保证金,才能登记注册发证;新办企业未交工资保证金的,工商部门将暂缓年检;对于信誉一直较好的企业,可以提供担保或抵押替代现金保证金,不会对他们的现金流产生影响。
我们相信,随着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坚决实施到位,高邮服装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