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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你的车辆因占道而影响交通和市容

2008-08-21 00:00:00    作者:姚静    来源:今日高邮

随心所欲地停放车辆,不顾市容市貌的维护,不仅是对城市管理人员辛勤工作的不尊重,也影响了交通。当你指责别人的车因占道而影响了你的通行时,请注意一下,你的车辆是否也有占道行为。

现状:车辆停放随心所欲

场景一:一到周末,某超市门前一开始车辆还是有序排放,到后来车辆没地方放的时候,有的市民干脆将车停到了马路上。

场景二:一到下午放学时间,市区某小学的门口异常拥堵,学校门口横七竖八地停放着接孩子放学的车辆。

场景三:夏季一到,贩卖水果的车辆穿梭于城区大街小巷,小区内、菜场周边、市区主干道,随处可见装满西瓜、哈密瓜等水果的卡车,不仅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而且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形象。

场景四:通湖路北海嘉臣广场附近,随处可见上下客的出租车与三轮车,严重影响了交通,并给行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处理:周而复始 很是头疼

18日上午近10点,记者在商品街遇到了正在维持秩序的几名城管队员。执法人员熊正东告诉记者,商业街店铺密集,人流量大,他们从早上8点开始,一直是边走边搬违规停放的车辆,到现在还没休息一下。“辛苦倒不怕,关键是由于执法力量有限,往往是管理到南面,北面又重新出现新的乱停乱放的车辆,周而复始,很是头疼。”

在城区中山路,几个城管执法人员正在苦口婆心地劝一流动熟食摊的摊主到指定地点经营。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对于这些摊点,他们本着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看到一次制止一次,但这些摊点像是跟他们打游击战一样,出没无常,屡禁不止。

众人评说

 市民陈奶奶:以前出入市人民医院的时候,门口总能看见蜂拥而至的人力三轮车,不仅阻碍了交通,而且三轮车主还经常为抢生意而伤了和气。现在就不一样了,医院门口的三轮车都有序地排成了一队,按顺序接生意。由于相关部门管理得当,既不影响三轮车的生意,又不影响交通。

 家住人民路的杨阿姨:我儿子在南海中学读初中,每天放学过马路是我最担心的事,一些十字路口实在是太乱了。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在重要的十字路口安装红绿灯,同时加强交通管理。

 交通协管员张大爷:一些电动车的速度比摩托车还快,而且不少电动车总喜欢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我们看见一次制止一次,并处以20元罚款,现在情况好多了。

 市容管理执法大队队员熊正东:市容管理执法大队本着人性化执法的理念,对乱停乱放车辆的车主都是以说服教育为主,还经常协助车主将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同时,我们还到每家店铺,请店铺协助搞好门前四包工作。要改变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一是需要市民提高素质,二是基础设施要配套到位,要有足够的停车位。对乱停乱放的贩卖水果等车辆,我们首先采取的是告知、劝走,如屡劝不改,则交由城管治安大队依法进行扣照等处罚。

市容管理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汤林:自上个月市容管理执法大队实行示范路段一级督查、二级考核以来,大队领导亲自挂帅主要路段,通过门前四包、致市民一封信、停车位划线管理等措施,市区主要干道及店铺门前的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已经得到了有效遏制。

市三小办主任张金宝:目前我市共有三轮车1200多辆,车主多为特困户、残疾人等,管理难度较大。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大管理的力度。

文明行为指南

 防止车辆占道攻略:

 1、在具体路段划定停车位,由城管执法人员引导市民有序排放车辆,大型商场、超市、酒店必须安排专人协助引导车辆排放,对于屡教不改的市民,除批评教育外,责令其参与车辆排放工作一天;

 2、流动摊位一律不得在城区主要干道占道经营,屡劝不改者,交由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3、三轮车必须在停车位待客,不得占道待客,对于严重影响交通者,暂停营运10天;

 4、凡不按规定在指定位置上下客的出租车,由公安部门予以罚款。

 相关链接:

《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对下列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为的予以处罚:

  (一)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放规定在城市道路人行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在城市道路人行道上违法停放非机动车的,处以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三)未经批准擅自在城市道路人行道上施划停车位(线)或者设置停车场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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