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22 00:00:00 作者:杨璐 姚静 文/姚静 王林山 摄 来源:今日高邮
自我市开展省文明城市争创工作以来,全市上下纷纷行动,城市品位不断提升,市民素质日益提升,一个文明、美丽、整洁、充满现代气息的新高邮展现在广大市民和各方宾朋的眼前。近日,记者走上街头,从细微之处感受高邮的文明新风。
红灯停、绿灯行
21日上午,记者来到市区最繁华、人流量最大的北海广场。令记者眼前一亮的是,十字路口不见了过去杂乱无章、混杂在一起的南来北往的人群、车流,大家都严格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市公安交巡警大队民警潘松告诉记者,虽说对于闯红灯行为整顿的时间不长,但很多市民都已形成了好习惯,不用民警指挥就知道该怎么做,特别是在校学生,能够规范做到将车停在停车线内,而不是占道斑马线,为其他市民作了好榜样。记者在市区蝶园路口、中市口、农工商等重要节点路口发现,闯红灯现象同样较以前有明显好转,不少市民来到十字路口第一个动作即是抬头看指示灯,而不是你争我抢地过马路。
各行其道已成习惯
杜绝逆向行驶,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各行其道靠右行,但由于长期习惯,不少市民为图方便、省事,宁愿别扭地逆向行驶,而置安全出行于不顾。日前,城区的主要干道、重要路口、沿街单位门前随处可见“各行其道”的标语、戗牌,随时随地提醒市民遵守交通规则。这几天,记者在城区主要路段及重要节点了解到,很多市民对于“不要逆向行驶”已逐步适应,不仅能够意识到逆向行驶的危害,更能够积极配合,自觉顺向行驶。市农工商超市门前,市民朱顺义告诉记者,往常出了超市门,自己是直接由东向西回家的,现在虽然要过马路,看似绕路,但大家都往一个方向走,安全得多,交通就是要这样管,而且要长期管。
各类车辆有序停放
21日上午,记者走在市区商业步行街内,笔直耀眼的黄色停车线一眼就能看到头,而停车线的左侧,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一辆辆排放得整整齐齐。城管队员熊正东告诉记者,近段时间以来,城管队员只要发现有乱停乱放现象,都会主动迎上去,或是帮助摆放、或是劝导市民有序摆放,久而久之,市民也习惯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方。特别是步行街内的店主,基本上都能主动将车辆有序摆放,同时也协助城管队员劝导进店的顾客将车辆停放整齐。看见记者,波骑步步高鞋店的老板吴光良连声赞扬说,没有城管队员的管理,人行道简直走不通,创建文明城市应该人人支持,人人有责任维护这样的好环境。
农贸市场告别脏、乱、差
以前中市口菜场内,地面污水横流,卖水产、家禽的小贩就在过道边上杀鱼、杀鸡,每个摊位面前也是堆满了菜叶等垃圾,卫生情况十分糟糕,有些卖干货的小贩更是将摊位摆在了门外……经过一段时间整治,昨日,记者又一次探访中市口菜场,发现各种蔬菜整齐地摆放在每个摊位上,地面上的垃圾不见了踪影,卖干货的小贩也把东西规规矩矩摆在了店内。
开展整治以来,菜场方面每天早晨都会安排两名保洁员对整个菜场进行打扫,记者发现,尽管小商小贩很多,可是每个摊位前都是干干净净的,以前经常出现的垃圾都到什么地方去了呢?走近一看才知道,各个摊位柜台里面都放置了一个垃圾桶,一些菜叶等垃圾都扔进了垃圾桶。一位商贩告诉记者,这些垃圾桶都是他们自己配备的,以前垃圾随手扔的老习惯正在慢慢改变。菜场还设置了专门的下水道,要求卖水产的小贩定点杀鱼、清洗,就杜绝了污水横流的现象了。
菜摊主徐女士告诉记者;“以前不讲卫生是习惯,现在不一样了,大家都讲文明讲卫生,看到这么整齐干净的环境自己也不忍心破坏啊。对于这种好环境,我们大家要一直去维护它。”一位姓王的老婆婆笑着对记者说:“现在农贸市场的环境要比过去好多了,以前经常乱摆摊,使原本就小的菜场更加拥挤。现在好了,通过整治,整个菜场干净、整齐,买菜更加方便了。”
后街后巷暴露性垃圾不见了
北门大街,做为我市的一个老城区,人口密集,虽然路面是漂亮的水泥路,但过去整条街的卫生状况却十分糟糕。走在街上,你会发现,基本上每隔50米就会看到路边堆放着暴露性垃圾,一到夏天,不仅苍蝇到处飞,还会发出阵阵恶臭。居民张大爷告诉记者,以前整条街上既没有垃圾箱,也没有一个垃圾桶,居民也没有办法,生活垃圾只能扔在大街上。
前不久,记者再次走进北门大街,一路下来,发现整条街上十分干净,没有再看到暴露性垃圾,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崭新的绿色垃圾桶。据了解,为配合我市省级文明城市的创建,改善后街后巷的卫生环境,整条北门大街上新配备了12个垃圾桶,环卫部门也专门安排了4个保洁人员定时清扫。看着曾经脏乱不堪的街道变的如此整洁,老城区的居民个个喜笑颜开。
年过7旬的王老太笑着对记者说:“我在这里生活30多年了,以前,每家每户的垃圾都随手扔在大街上,而如今,这条街变样了,有了垃圾桶,大家都自觉地把垃圾扔进了垃圾桶里。”
尾记:省文明城市创建以来,做文明市民的理念逐步在邮城市民心中根深蒂固。作为城市的主人,省文明城市的成功创建,是每一位高邮市民的无尚光荣,维护好城市的环境与形象更是我们永久责无旁贷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