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19 00:00:00 作者:沈宝芳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再次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具体为:参加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已办理了领取待遇手续的人员,月领取标准在270元以下的部分按12%增发;270元至600元以下部分按10%增发;600元以上部分按5%增发(“以下”不包括本数)。这已是我市第三次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截至目前,全市已有3000多人享受这次待遇调整,领取对象月增资最高达100元。
三次调整待遇 参保农民得惠多
长期以来,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一直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2007年,省劳动保障厅把我市确定为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示范市(点),这在全扬州市仅有两家。当年10月,我市率先出台了《高邮市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并第一次调整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据悉,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区别是:缴费机制不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采取的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三方缴费筹集机制;原农保缴费是以个人缴费为主。待遇调整、补贴机制不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领取待遇时,可享受由政府补贴建立的统筹基金用于支付的领取待遇增长部分,并将建立正常的待遇调整机制,参与养老金待遇计发,并将逐步建立老年补贴制度;原农保没有建立待遇调整机制和老年补贴制度。
2007年10月我市首次对农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实行待遇调整后,共有9万多人参加了新型养老保险,享受首次调整待遇的对象有2063人,平均增加9元/月,最高增资46元/月,调整后,农村养老保险养老金平均水平为100元/月。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市第二次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数超过10万人,共有2046人享受到第二次待遇调整,农村养老保险养老金平均水平提高到150元/月。今年1月1日起,我市第三次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预计今年参保人数将超过12万,享受此次调整待遇的对象将有3000多人,农村养老保险养老金平均水平将提高到200元/月。
政府加大投入 农民参保热情高
建立正常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让更多的参保农民分享社会发展成果,这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的有力举措和具体体现。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民生工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并提出今年为“民生工作落实年”。据了解,自2007年开始,仅用于三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市政府就投入了100多万元。在此基础上,我市农民参保的热情也不断高涨。
据市劳动保障局农村保险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新型农村保险制度实施之前,一年收到的农村养老保险费只有90万元左右,而今年1月至3月中旬收到的农村养老保险费就超过了500万元,仅3月份的前10天收到的保险费就达110万元。自2007年10月份到目前,我市新增参保对象超过了15000人。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除了农村居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热情高之外,一些城区的“三无人员”也纷纷加入了农村养老保险行列,为自己系上“保险带”。截至目前,城镇居民缴纳农村养老保险的人数超过了2500人。
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符合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民参保对象有25万人左右,目前已参加养老保险的超过11万人。为让更多老年朋友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社保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大扩面征缴力度,逐步提高新农保覆盖率,确保今年新增参保不少于15000人,覆盖率达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