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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玲玲:视迷途少年为亲人

2009-06-08 00:00:00    作者:何寿青 张晓晖 文/摄    来源:今日高邮

她不是心理学家,但许多家长眼中的“问题”少年愿意向她敞开心扉,倾诉埋藏心底的烦恼,谈到动情时,即使男孩也泣不成声;

她不是教育学家,但很多踏上迷途的孩子在她的教诲下,重新扬起人生风帆,成为大学生、企业家;

……

她叫胡玲玲,高邮市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从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以 来,她多次受到省、市、区有关部门的表彰。2003年被省政法委、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严打先进工作者”,荣立个人二等功;2005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创安先进个人”;2006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平安江苏建设”二等功一次,同年被扬州市妇联开办的“扬州市网上家长学校”聘为教师;2003年以来年年被市综治委评为优秀法制副校长。

荣誉的背后,倾注的是无限爱心与感情。“用爱心挽救失足少年”,“倾注全部心力审理每一起涉少案件”,是胡玲玲不变的宗旨。

熟悉胡玲玲的人都说,她是位视迷途少年为亲人的好庭长。

记者走进胡玲玲的办公室时,她正伏案工作着。得知记者的来意后,她连声说:“多写写那些失足的孩子吧,他们更需要社会的关注。身为法官和母亲,我只是做到了用母亲般的情和爱去教育、感化、挽救他们,唤醒他们尚未泯灭的良知;用自己的奉献和付出换回那些肝肠寸断的母亲的笑容;用正义的武器为被害人找回法律的公正。这是一个从事青少年犯罪审判工作的法官应该做的。”她说起话来,条理清晰,柔中带刚,言语中流露出威严。

 

以情感人  以法育人

在一次审理一起14岁少年盗窃案时,该少年刚开始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想法,一点悔过的意识都没有。胡玲玲在认真调查、分析了他的家庭情况后,请来了他在农村种地、孤身一人的妈妈。

庭审中,胡玲玲轻声对那少年说:“孩子,抬头看看你妈妈,看看你妈妈那双手。”少年抬起头,看到坐在监护席上的母亲时,惊呆了:仅仅几个月时间,母亲的脸庞变得衰老而苍白,双眼满是泪水,无数次抚摸过他的那双温暖的手,已经变得黑而粗糙,裂开了许多血口子。

胡玲玲动情地对少年说:“你知道吗,这几个月,你妈妈白天下地干活,晚上背着大竹筐去捡破烂,这都是因为你呀,为的是赚点钱好退赔赃款,减轻你的罪责。”

胡玲玲话音未落,少年已是泪流满面,当即表态一定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望着少年发自内心地反省,胡玲玲才长松了一口气。后来,这位少年真的努力改造自己,并被提前释放,但回到社会后,找工作四处碰壁。胡玲玲得知这一情况后,到处为少年联系单位,最终联系到某酒店,让其学烹饪。现在少年已做得一手好菜,当上了一名厨师。

临去上班前,少年在母亲陪同下来到法院,一见到胡玲玲,就一下跪倒在地,边哭边说:“胡庭长,自打我犯事后,同学朋友、亲戚邻居,没有一个人瞧得起我,只有您真心帮我,您真是我的大恩人!” 

        

为了失足少年的学业和前途

“有些事情,我们可以不做,但我觉得如果能做的话一定要去做,要尽最大的努力做好,因为这可能影响孩子的一生。”胡玲玲接着为记者讲述了一个故事。

一名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郑某某,是一名农村来城里借读的在校生,案发后借读学校便拒绝让其就读,原籍学校也准备开除他。

案件审结后,胡玲玲考虑到郑某某才15岁,正是上学的年龄,如果把他放到社会上,很有可能因无所事事而就此堕落。怎么办?要挽救他,一定要恢复他的学籍。抱着这个想法,胡玲玲和书记员不顾路途遥远,几经周折找到郑某某原籍学校,请求为郑某某恢复学籍。校方表示学校有规定,违法犯罪的学生一律开除,不能开这个口子。胡玲玲恳求道,这孩子还未成年,可塑性强,只要帮教措施落实好,他是能够改造好的。挽救一个孩子就等于挽救一个家庭,挽救一个孩子对大多数孩子也是一种教育。

看着胡玲玲她们一趟又一趟地跑,校方不解地问胡玲玲:“这个学生有什么背景?还是你们和这个学生有什么关系?”

书记员忍不住说道:“我们跟这个少年非亲非故,仅仅是法官和被告人的关系。胡庭长办少年犯的案,个个都这样,腿都快跑断了,比她儿子的事都操心!”

校长被感动了,说:“就冲你们这种负责精神,我们再研究一下,可以考虑收下这个学生。”最后,校方终于被说服,郑某某的学籍得以恢复。去年,郑某某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高中。

胡玲玲说:“看到一个个失足少年经过我们的努力,又走上了正常成长轨道,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就是对我最大的安慰。”

庭校共建预防未成年犯罪

                        

胡玲玲深知,许多走上犯罪道路的孩子只是一时失足,对他们的审判不能像对待一般的犯罪分子那样,因为在失足孩子的心灵中,不能再有一丝一毫的闪失。她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审判一个案子很容易,但要真正挽救一个孩子却没有那么简单。”因而她围绕“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牢牢抓住“预防”这个核心,积极开展审判和法制宣传工作。

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不断上升的新特点,胡玲玲一直苦苦思索如何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效机制,营造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从少年案件独立审判到少年案件合议庭,从成立少年案件审判庭到成立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权岗,从提出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配套体系到创建青少年德育建设基地,她用十几年的时间,花费了大量精力,搜集了无数资料,走访了若干部门,坚持就地开庭,并且进学校公开开庭,让学生旁听庭审,使高邮法院的少年案件审判工作进入了全省法院系统的先进行列。

“记一下我的电话吧,以后有什么事,随时和我联系。”这是每一次会见当事人或庭审结束时,胡玲玲都要说的一句话。她的声音不高不低,轻轻柔柔,然而一句平平常常话语却包含着一颗少审法官关爱之心和人文情怀,给身处困境的人们带去的是希翼和期盼。按常理,案件判决完,法院的工作也就基本结束了。然而,对于胡玲玲来说,许多工作才刚刚开始。为了帮助迷途少年适应和回归社会,她要继续用爱心为他们撑起一片蓝天。 

心系青少年,情献大事业,在荣誉和鲜花面前,胡玲玲始终保持着坦然和冷静。她说,少年审案件判工作是一项永不会竣工的工程,还需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精力,为了青少年的未来和祖国的希望,为了心中那份难舍的牵挂,她不会改变自己对法官职业的那份挚爱,对少年审判事业的那份执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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