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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醉驾入刑”我市至今未查获“醉驾”

2011-05-05 00:00:00    作者:王道 周明宝    来源:今日高邮

全国人大常委会4月22日审议通过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修正案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这是我国首次将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入罪。

5月1日起,“醉驾入刑”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执行。我市的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走访。

开车不喝酒  “醉驾”要入刑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了解到,从5月1日开始,凡是醉酒开车的,无论发生事故与否,将一律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以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与以往肇事后再处罚的方式不同,新规定实施后,不管情节恶劣程度,只要是危险驾驶行为,都将给予处罚。新规定实施后,我市还未查获一起醉酒驾驶事件。

交巡警告诉记者,拘役是刑罚方法,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判处拘役后,当事人还有可能面临被单位开除公职的可能,对工作、生活都将造成巨大影响。因此,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定要警钟长鸣,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不少市民已知晓  自觉抵制酒后驾车

“五一小长假”期间正是宴会、聚会扎堆的时期,而“醉驾入刑”的实施给广大车主带来了哪些变化呢?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市民早已知晓“醉驾入刑”这一新规定,出门赴宴都选择了步行或是打车,而原本不知情的市民也在朋友的劝导下,放弃了酒后驾车。

市民张先生对记者说:“放假三天,每天都有饭局,现在醉驾要判刑了,所以就和老婆打车出门,这样对自己对他人都好!”

市民潘先生则表示,他是在饭桌上听朋友说起后才知道有“醉驾入刑”这么回事的。他是开车过去的,饭桌上也喝了一些酒,最后还是放弃了自己开车回家的念头。说起当时的想法,潘先生笑着说:“虽然我没醉,但也不敢以身试法啊!被抓到就惨了,我不敢赌,还是不开车来得安稳!”

多数市民对“醉驾入刑”表示支持

一直以来,酒后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据统计,今年一到四月份,我市因涉酒死亡人数16人,占全部重大事故的30.8%。 “醉酒入刑”的实施,让许多市民朋友拍手称快。

“每次开车看到超速行驶的,我就想‘他们一定喝多了’,然后我就会减速躲着。”车主张先生说,“现在,醉驾要判刑了,道路交通安全肯定比以前有保障!”市民小刘对记者说:“这是好事,喝酒开车原本就危及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应该严厉惩治!”

客车司机王师傅对记者说:“‘醉驾入刑’我很支持,对于我们这样以开车为生的司机来讲,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我们就基本失业了,代价太大了!”

“零容忍”打压醉(酒)驾等危险行为

记者了解到,新规定实施后,我市交巡警部门将继续强势推行“五个延伸”,形成全方位“围堵”、“零容忍”打压醉(酒)驾、飙车行为的态势,确保道路交通安保工作万无一失。

交巡警大队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警方将把整治的重心由城区向郊区道路转移,将主要警力部署在易发案道路上,启动以“零点出击”、“午夜突袭”为内容的午夜行动,多种手段并举,切实加强道路巡查。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摩托车也属机动车,醉酒驾驶摩托车同样也是“醉驾”!警方也会重点看好、管好摩托车等“五小”车辆,并与客车一样实行逢车必检,有违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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