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8 00:00:00 作者:马越 杨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从7月1日起,我市大幅度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集中供养孤儿生活费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1000元。孩子们现在生活得怎么样?近日,记者走进市儿童福利院进行了探访。
7月28日上午,记者来到市儿童福利院时,刚好遇到居住在“国际儿童之家”的小朋友小威(化名)过10岁生日。见有人来访,小威很是开心,亲切地拉起记者的手,并带着记者参观他的家,从客厅到卧室,从卧室再到厨房。在厨房,记者看见小威的“妈妈”陈景正在为他准备过生日的饭菜。餐桌上,除了丰盛的饭菜之外,还有早已准备好的生日蛋糕。陈景说:“虽然我们与他们没有血缘关系,但这么多年相处下来,不是亲生胜似亲生,我就是他们的‘妈妈’,他们就是我的儿女。”提起孩子的生活,陈景说:“一直以来,每个小孩一个月都有两三百元的生活费,这个月起多了几百元,是市政府提高了孩子们的供养标准,以前是隔一天吃一次荤,现在是天天见荤了。”
“妈妈,妈妈,小威今天过生日,他邀请我去他家吃饭,我可不可以去啊?”同样居住在“国际儿童之家”的小盼(化名)钻进“妈妈”的怀抱里撒娇地问道。在得到“妈妈”的肯定回答后,小盼高兴地在走廊上又蹦又跳。当记者问她“妈妈”叫什么名字时,她立即说:“我妈妈叫李健琴,爸爸叫戚丽华。”站在一旁的李健琴笑着说:“2005年,我和先生成为了小盼的‘父母’,那年,小盼只有两岁,还不会走路,一转眼,小盼已经9岁了。我们在一起生活7年了,虽然小盼是一名轻微智障儿童,但在我们做‘父母’的眼里,小盼是个聪明活泼的孩子,也是非常懂事的好女儿。”
“孩子们的生活费够用吗?”面对记者的提问,李健琴连忙说:“够用、够用,孩子们在这里吃住是不用愁的,现在每个月又多了几百元生活费。前两天,我带着她上街逛了逛,给她买了几件新衣服,可把她高兴坏了。开学后,小盼就可以穿得漂漂亮亮去上学了。”
9岁的小文(化名)是一名唐氏综合症的患儿,进“国际儿童之家”之前,尽管他已经三岁,但仍不会独自走路。2005年,小文有了“爸爸”和“妈妈”,在“爸爸、妈妈”的照顾下,半年不到的时间,小文就学会了走路。
在小文的家中,记者看见墙上挂着一幅全家照,小文的“爸爸”吴红林指着照片对记者说:“这是2005年拍的,那时候,小文还不会走路,他‘妈妈’抱着他拍了这张照片。”“我们自己的孩子已经成家立业,不需要我们再照顾了。像小文这样的孩子,自小就被亲生父母抛弃,非常可怜,我们更应该好好地照顾他们,让他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小文的“妈妈”周敏说道。
周敏一边说一边来到厨房里忙碌起来。他告诉记者,中午为孩子们做鱼汤,孩子们正在长身体,要保证足够营养。“每天一个鸡蛋、一杯牛奶是必不可少的。现在生活费标准又提高了,孩子们的‘营养费’也更有保障了。”小文的“爸爸”告诉记者。
据了解,“国际儿童之家”是由美国半边天基金会出资,于2005年在我市儿童福利院成立的。当年,市儿童福利院从社会上挑选出5对符合要求的夫妻,组成5个“模拟家庭”,成为孤儿们的“父母”,并以家庭的方式,一起生活在福利院内。目前,这5个“模拟家庭”,共收养了20多名孤残儿童。
“模拟家庭”让孤残儿童们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市政府提高基本生活费标准后,孩子们的生活水平也相对提高了。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除此之外,为了给这些孩子们提供学龄前的教育,市儿童福利院还创办了“小姐妹班”。在儿童福利院负责人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小姐妹班”,看见四五个小孩围坐在桌子前画画。看到记者到来,孩子们都很有礼貌地叫:“阿姨好。”正在这里学习画画的小文还拿出未画完的画让记者看,得到夸奖后,小文的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儿童福利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集中供养孤儿生活费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1000元,提高幅度之大,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孤残儿童的关心与爱护。供养标准的提高,让这里的孤残儿童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儿童福利院也会尽最大努力,为孩子们创造更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