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今日高邮公众号
视听高邮公众号
头条号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高邮日报  新闻线索:0514-84683100
首页
  • 手机版
  • 今日高邮公众号
  • 视听高邮公众号
  • 头条号
首页 > 特别报道
市法院知识产权庭今日起受理案件

2013-08-01 00:00:00    作者:何寿青 张云    来源:今日高邮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简单说来,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计算机软件开发、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商业秘密、特殊标志等诸多内容,其中以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最广为人知。

在日常生活中,其实有很多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如盗版电影、音乐、游戏、软件、系统,转贴或引用不注明出处的“山寨”、假冒名牌产品等。

我市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据了解,在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中,2010年被告所在地在高邮的案件有7件,2011年有25件,2012年则达到了32件。随着纠纷案件数量的增加,纠纷的类型也不断增加。2010年至2012年,民事案件中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79件,占案件总数的82.3%;侵犯著作财产权11件,占11.5%。我市从2011年开始出现技术服务合同纠纷,2012年出现计算机网络域名权属纠纷和商标转让合同纠纷。在刑事案件中,涉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4件、假冒注册商标罪的2件、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罪的2件。

知识产权纠纷制约我市企业发展

2011年下半年,市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发现我市的一些中小企业频繁陷入知识产权纠纷。这些纠纷案件涉及灯具、家具、机械制造、医药、电子、烟草销售等多个行业。涉诉企业面临巨大的压力,一些行业整体商业信誉不断流失,市场拓展能力持续削弱,甚至引发经营危机。以灯具制造行业为例,80%的企业受到过追诉或索赔,支付赔偿金达1300万元。知识产权纠纷已经成为制约我市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什么我市知识产权纠纷频发呢?据市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部分个体工商户和新创企业法律意识不强,对生产、销售活动中的侵权行为持放任态度;另一方面,权利人维权力度持续加大,一些知名企业维权意识日益强烈,维权力量日趋强大,将生产厂家和销售终端作为知识产权的重点关注环节,将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打包”委托给专业机构实行大规模的商业维权活动。由于知识产权意识不强,我市一些中小企业在进货、销售或接受他方委托生产时,未索要知识产权方面的单据、凭证,从而导致自己卷入知识产权纠纷,在相关诉讼中处于被动地位。无论是主动侵权还是被动侵权,企业和个人所要付出的代价都是昂贵的。

市法院向上级申请设立知识产权庭

由于之前我市人民法院没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权,企业不得不到外地法院起诉或应诉,处理纠纷的成本和压力较大。由于异地审判等原因,企业对于通过司法渠道维护权利的信心不足,许多企业采取“不答辩、不出庭”的消极态度,进而导致败诉,损失巨大。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我市知识产权纠纷的现状后,组织了送法进企业、专题讲座、案件评析等一系列服务活动,同时形成了设立知识产权庭的构想。

2012年初,市人民法院实地走访辖区相关企业、行业,全面了解、分析我市知识产权纠纷的动态和特点,并于去年5月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出了《关于请求指定我院管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报告》。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下发文件,指定我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发生在本辖区以及宝应县内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纠纷案件及垄断纠纷案件之外的一般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案件诉讼标的额为100万元以下,从8月1日起受理案件,开展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试点工作。

企业要增强知识产权意识

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本地企业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成本和压力,提高了相关企业对于司法公正性的信心。同时,他提醒企业和个人,在受到追诉或索赔时不能采取不作为的消极态度,应积极主动应对;在发现自己的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更要依靠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增强企业实力,共同维护市场的有序竞争。

该负责人呼吁,企业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对生产、经营、销售活动是否侵权有清晰的了解,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而对侵权行为持放任态度,不要擅自使用或刻意模仿使用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利等,在进货销售或接受他方委托生产时要索要知识产权方面的单据、凭证,以免在不经意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同时,企业和个人也要增强对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和力度,作为权利人应该积极主动申报专利、商标等,对自主品牌培育方面有长期、全面的规划,对相关法律法规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必要时可通过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维权,在面对他人抢注、侵权等问题时才不会不懂维权甚至束手无策。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 2004-2019©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4-84683100   在线投稿

ICP备05016021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84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