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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 你领到了吗?

2013-08-01 00:00:00    作者:柏溯 杨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烈日当空,酷暑难耐,怎一个“热”字了得。7月份以来,我市连续出现35℃以上高温天气,最高气温达到37.9℃,市气象台接连发布高温黄色、橙色预警信号。虽然天气异常炎热,但是仍有不少户外工作者顶着烈日,坚守岗位。5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规定,从今年夏天起,用人单位需向这些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如不发就违法。近日,记者走访调查发现,我市用人单位高温津贴发放参差不齐,一部分受访者表示未拿到高温津贴。

项目负责人与建筑工人说法不一

7月25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文游北路一房地产建筑工地,远远看去,施工现场有不少工人正顶着烈日劳作。记者想走进工地现场进行采访,却被现场工作人员拦住。得知记者的来意后,工作人员更是多方推脱,以各种理由拒绝采访。在现场,记者多方联系后,找到了该工程的施工方项目负责人陈先生。

“今年的高温费你们发了吗?”面对记者的再三提问,陈先生犹豫地说了“发了”两个字后随即转身离开。与他一同前来的一名男性工作人员拦住记者追过去的脚步,并直言不讳地告知不愿意接受采访。“你们工地上共有多少名工人,高温费发了几个月了?”见记者不愿意离开,这名工作人员简单地说:“工地上共有60多名工人,高温费已经发放了2个月。”当记者再次提出到现场采访工人时,这名工作人员立即以“工人现在正忙,不要打扰他们的工作”“施工现场不安全”等理由一口拒绝。

无奈之下,记者只好耐心地在工地外等候,半个小时后,只见两名工人从施工现场走出来,记者立即上前询问。一刘姓瓦工告诉记者,目前只拿到了一百元的高温津贴,往年都没有拿过。站在一旁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另一名工人说:“我从没拿过任何的高温津贴,每天上午6点至11点,下午1点至5点,每天工作9个小时,除了90元一天的工资外,其它的什么都没有。”

              

高温津贴为他们送去“清凉”

相对于建筑工地的工人来说,苏扬建苑监理公司的员工要幸福些。今年39岁的尹乃祥是该公司的一名安装工,在公司工作已经5年了。他告诉记者:“公司的福利待遇都很不错,每年夏天不仅有高温费,而且还有防暑降温食品。今年也不例外,目前已经拿到了400元的高温津贴。”

与尹乃祥同部门的还有小柏与小徐两人。采访中,他们均表示已拿到第一笔400元的高温津贴。“没想到,我刚来公司上班4个月,也能像公司老员工一样拿到高温津贴,很开心。”“90”后小徐笑着说。

离开苏扬建苑监理公司后,记者骑车从文游北路一路向南。在文游中路农工商超市十字路口处,记者看见,交巡警汪洋正在指挥交通,短短的帽檐并不能遮挡烈日的炙烤,汪洋脸颊不断流淌着汗珠。汪洋告诉记者,每天顶烈日工作的确很辛苦,一天工作下来,湿透的衣服都能挤出水来。从6月份开始,他每月都有200元的高温津贴。采访中,汪洋双眼一直注视着路上的行人与车辆,时不时提醒行人注意交通安全。

上午11时许,在盂城路上,一位身着蓝色环卫服的清洁女工正拿着扫帚清理着街道的垃圾,记者上前向她询问,她停下了手里的活,笑容满面地与记者聊起来。她姓陈,今年60岁,从事环卫工作已有5年。她欣喜地告诉记者:“听说今年高温津贴共有800元,目前已经拿到了200元。我们的工资都是按时发放的,往年每年也都能按时拿到高温津贴,今年肯定也不会例外。”

个人企业多不发高温津贴

按照《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规定,不管是雇佣百人的大型企业,还是雇佣两个人的小作坊,如果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计发时间为6月至9月,共计4个月,且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如不发放将属于违法行为。

“你们拿到高温津贴了吗?”记者也询问了身边的几个熟人,他们中有送餐工、送水工、快递员、房地产销售人员、企业工人等。面对记者的询问,他们均表示,从来没有拿到过高温津贴,也不敢与老板据理力争。高温津贴在这些小企业、小作坊中仍是“纸上风景”。

王先生是高邮一家饮水公司送水工,每天早上7点出门,晚上10点才结束,无论是严寒还是酷暑,没有假期。 “天气太热,冒着高温送水,浑身是汗,老板连瓶水都不发,更不用谈高温补贴,以前夏天还发过几条毛巾,今年到现在什么都没有。”王先生抱怨说:“我们是按送水的数量计算工资,如果去跟老板要高温津贴,可能就会被辞退。”

“天气太热了,特别是中午,都快中暑了。” 为了提高业绩,邮城某房地产销售人员王小姐几乎每天下乡,到处散发宣传单,高温天气让她有些“吃不消”。当记者问她是否拿到了高温津贴时,王小姐惊讶地说:“还有高温津贴啊,我们销售人员是底薪加提成的,没有别的福利。”

小陆是一名送餐员,每天中午顶着烈日送餐,很容易中暑,但为了生活,不得不咬牙坚持。他说:“最近天气太热,和老板谈了好多次,但老板仍是不肯加工资,更谈不上什么高温津贴了。老板不肯给,我们也没有办法。”快递员夏先生告诉记者,他干了3年多的快递员了,不清楚什么是高温津贴,公司也从来也发过高温津贴。

面对高温津贴的问题,龙虬镇一机械企业操作工老陈耸耸肩对记者说:“高温津贴,没听过、没见过,在厂里上班已有30年了,没有拿过。”

拨打 84615721  帮助你维权

 在采访中,绝大部分受访者都表示,没有拿到高温津贴。对此,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记者采访了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监察科负责人林国富。

林国富告诉记者,往年关于高温津贴的规定,都只是各级部门指导性意见,有的企业不按规定办,职工也难以维权,社保部门接到劳动者的投诉后,只能督促企业执行相关规定,不能强制要求。而今年将有所不同,高温津贴已正式纳入5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这意味着,从今年夏天起,高温津贴不再是一项福利,而是一种对特殊环境下劳动者的补偿,是强制性的规定,用人单位如不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不再是违规行为,而是属违法行为,社保部门就有处理的法律依据了。

林国富表示,近期,市人社局已联合多个部门深入到各高温作业场所、企业开展检查,如发现企业不按照规定发放高温费,将依法进行处理。

上夜班、“三班倒”有没有高温津贴?记者采访过程中,不少企业职工向记者咨询。林国富介绍说,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多少,而跟“朝九晚五”还是上夜班等无关。如果上夜班期间,办公地温度达到33℃,就应该得到高温津贴。同时,林国富还提醒广大职工,如果是在高温下劳作,且单位负责人没有将工作地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都可以向其索要高温津贴,如果负责人不予理睬,职工可拨打0514——84615721进行投诉,自我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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