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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四风’、改进作风”公开承诺

2014-04-01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中共高邮市公安局党委承诺书

一、延长公安行政服务窗口工作时间。公安行政服务大厅做到工作日中午不休息,星期六正常上班,星期日预约办理、急事急办。

二、缩短办证周期。将居民身份证法定60日的制发周期缩短至20个工作日。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一般情况下制证周期为15日,但对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以及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等特殊情况力,争5日内制好证件。

三、推行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公开。公开公安行政许可事项并将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及相应表格挂互联网供群众下载使用。

四、打击各类犯罪,回应民生需求。严厉打击盗窃电动车、入室盗窃、电话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追赃挽损。加大对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民生案件的立案审查和侦查打击力度。

五、对18种轻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纠正教育。对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未达10%的、外地机动车不熟悉路况驶入禁行区域等交通违法情节轻微、对道路通行和安全影响不大的18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认识到过错并接受教育、及时改正的给予警告,纠正违法行为后予以放行。

六、推行交通违法异地处理。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集的交通违法记录实行跨省跨市转递和处理,驾驶人可在我市机动车登记窗口或指定的交通违法处理中心接受处罚,方便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

七、设立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在城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复杂的重要路段,上下学时段设置执勤“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学生儿童上下学安全。

八、推进110与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分类处置各类警情,理顺与协调职能单位联动处置,确保报警求助有着落。

九、消防大队开辟重大项目绿色通道,缩短办结期限。除需要报省消防机构技术复核的项目外,关系民生的重大项目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减为10个工作日,经消防预审或预验的行政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减为5个工作日,并明确专人落实项目全程服务。

十、坚持从严治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各项警纪条规,正风肃纪、严抓严管,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

以上承诺,请全市党员干部群众予以监督。

2014年4月2日

中共高邮市人民法院党组承诺书

一、带头坚定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及时向党委汇报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协调解决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不懈抓思想教育,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对宪法和法律的忠诚落实到审判执行各个环节。

二、带头联系服务群众。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帮助,依法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加强和改进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站工作效能,落实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各项措施。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建立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加大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查控力度,切实提升执行实效。

三、带头改进作风。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生活,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强化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推动院庭长带头办案,将院庭长办案纳入考核。健全完善改进司法作风的长效机制,狠抓司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有效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

四、带头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带头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把有限的财力物力更多用在保障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和改善基层法庭的工作条件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有关规定,不超标准配备车辆,严禁公车私用,不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不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以公务名义变相旅游,不参加没有实质内容的各类考察。

五、带头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各种审判、执行工作,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和贵重物品,不利用权力为配偶、子女、亲属谋取私利,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高邮市人民法院党组及全体党员干部决心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改进作风,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以实际行动为全院干警作出表率。以上五项承诺,请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2014年4月2日

 

中共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承诺书

 

一、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中央、省、扬州市、高邮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检令畅通。

二、带头依法履行职责。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无超期羁押、刑讯逼供案件,无办案安全责任事故,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率和移送审查率达100%。严把各类刑事案件的逮捕关和起诉关,确保无错捕错诉和无罪案件发生。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办案效率,杜绝超期办案现象。

三、带头践行执法为民。细化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依法处理群众诉求。严格执行办案程序,进一步完善不捕、不诉案件说理检调对接等检务公开制度。信访接待线索7日内分流,管辖外线索15日内将移送的理由、部门和时间通知来访人,交办案件原则上3个月内办结并答复信访人。全年安排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不得少于50次,不发生因处置不当引发赴省进京涉检上访。收到看守所提请减刑、假释、留所服刑和保外就医报告后,7日内审查完毕;对在押人员及其亲属的控告申诉线索3日内受理,15日内办理完毕,对余刑在三个月以上在押人员投牢监督率达100%。行贿档案查询工作积极探索网上预约、资格备案和批量申请等工作机制,现场办理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不断提升服务效率。

四、带头自觉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定期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协汇报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定期通过《高邮日报》检察专版、高邮电视台、检察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各类媒体发布检察工作动态,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五、带头坚持廉洁从检。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违规干预执法办案或以案谋私,不收受红包和礼品,不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不利用职权为子女亲属谋取利益,严肃查处检察干警违法违纪行为。

六、带头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中央、省委、扬州市委和高邮市委相关规定,不超编制、超标准配置公务车辆,不公车私用,不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办事节俭,不讲排场、不铺张浪费,不超标准接待,不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以上承诺,请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2014年4月2日

          中共高邮市物价局党组承诺书

一、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好稳价惠民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价格政策,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价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价费问题。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在成本监审、定调价费、收费管理、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认证等方面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提高办事效率。公开科室职能,公示办事流程,公布办案结果,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坚持优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做到令行禁止、规范高效。

四、全面落实减负规定。严格执行扬州市委2号文件和高邮市委转发的意见精神,按照“三个凡是”的要求清理整顿涉企收费,编制《高邮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为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宽松的环境。

五、加强价格举报维权工作。畅通“12358”绿色通道,确保24小时专人接听,成立举报处理应急小分队,做到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回复,让投诉者满意。

六、推行“首违不罚”和“容期整改”制。对企业初次轻微违规给予批评、提醒、告诫、指导、引导,督促整改到位;违法案件书面告知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无果后依法查处。

七、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改进作风八项规定,改进学风文风会风,不开无实际意义、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不搞没有实际效果的评比、表彰、考核活动;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和简报。

以上承诺,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2014年4月2日

 

          中共高邮市环保局党组承诺书

一、践行群众路线。深入联系群众,密切党群关系,自觉向群众学习、为群众服务、对群众负责、受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

二、优化环保服务。强化环评审批服务,增强服务意识,简化服务程序,优化服务流程,缩短服务时间,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理、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对符合环保行政许可的事项,第一时间办理审批手续,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成立环保技术专家库,免费为企业提供环保技术咨询服务。

三、助推项目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第一时间掌握本地投资项目动态,动态更新重大项目信息,提前介入,贴身指导,全程服务,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巧办、大事会办,促进重大项目早落户、早建设、早见效。

四、加强环境监管。定期深入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帮助企业查找环境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污染措施,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提标改造和清洁生产工程,不断提高企业污染防治水平。

五、加大执法力度。对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威胁区域环境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从快、从严查处。进一步完善环境矛盾定期排查、领导带案下访、信访接待日等制度,千方百计化解环境信访积案,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六、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按章办事;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

七、厉行勤俭节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坚决压缩一般性开支,把有限的财力更多地用在环保能力建设上;坚决反对奢靡享乐、铺张浪费。

八、严守廉政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定期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和会员卡。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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