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0 00:00:00 作者:胡勇民 周雷森 来源:今日高邮
——市工会十五大以来工作回眸
编者按:高邮市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将于4月下旬召开,这是全市广大职工和全体工会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本报从今日起推出系列报道,全面展示近年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在市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切实履行各项职能,团结动员广大职工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所取得的新成就、新业绩。敬请关注。
六载奋斗结硕果,数年汗水谱华章。
过去的六年,对市总工会来说,是极不平凡的六年。
六年来,全市广大职工自觉担负起光荣的时代使命,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开启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在沿河地区率先崛起的实践中,充分展现了新时期高邮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强烈的使命感和高度的责任感。六年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在市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依法维权,圆满完成了市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唱响了“咱们工会有作为”“咱们工人有力量”这一主旋律。
建功立业实现新业绩。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等竞赛活动和“万名职工大练兵、千名职工大比武”活动,职工技能显著提升,服务发展、在各自岗位建功立业的本领进一步增强。建立市、乡镇(园区)、系统、企业三级技能竞赛机制。推进“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获得“全国工人先锋号”1个、“省工人先锋号”7个、“扬州市工人先锋号”26个。组织职工开展科技创新和“我为企业发展献一计”活动,六年来,全市600多家企业1万多名职工提出建议2.72万条,其中有价值建议7600多条,创经济效益达亿元;实施革新项目850项,发明创造项目280项。推荐评选省劳模4名、扬州市劳模11名,“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名、“扬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40名,同时,通过宣传报道劳模先进事迹、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等形式,扩大劳模品牌效应,发挥了劳模示范引领作用。
组织建设实现新业绩。深入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新建工会组织2244家,发展会员6.15万人。1130家非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实现工会主席直选。开展“星级基层工会”“示范基层工会”和“活力基层工会”创建活动,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创成全国“百家示范乡镇工会”1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2家、省“模范乡镇工会”5家、省“模范职工之家”13家。探索乡镇(园区)工会建立代表常任制,将乡镇(园区)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由“每届召开一次”改为“每年召开一次”。结合区划调整,建立了10家乡镇(园区)总工会。
和谐共建实现新业绩。推进“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全市获江苏省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4家。深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2013年底,全市50人以上企业工资协议签订498份,区域性、行业性工资协议各签订22份,覆盖50人以下企业2979家,签订率达96%以上。设立“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立乡镇(园区)、系统职工帮扶服务工作站27个,重点企业职工帮扶服务工作点247家,筹措帮扶经费近1500万元,实施救助2650人;建立职工互助互济会95个;联合市慈善总会开展困难职工大病慈善救助等活动。重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引导工会劳调组织提前介入劳动争议预防处理工作,主动参与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750家。开展送法到乡镇进企业活动25次,发放《工会法》等法律法规25600余册;被全总表彰为“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工会法律援助先进单位”。
素质提升实现新业绩。在广大职工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唱响“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时代颂歌。开展“学习劳模先进,践行江苏精神”主题教育活动,引导职工积极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贡献力量。加强“职工书屋”建设,创建成市级标准“职工书屋示范点”96家。恢复组建职工艺术团,举行“职工大舞台”文艺汇演。
自身建设实现新业绩。在工会干部中开展“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等学习教育活动,并举办知识竞赛和征文活动,不断提升工会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举办工会干部培训班,选调工会干部赴省、扬州参加培训,六年来,培训工会干部达2000多人次。把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职工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走百家企业,访万名职工”和“三走三看三服务”等活动,切实为基层、为企业、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