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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违法记录纳入个人信用采集系统

2015-02-05 00:00:00    作者:殷朝刚    来源:今日高邮

        今年2月1日,《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据市交巡警大队大队长杨万荣介绍,从现在起,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出现相应的交通违法行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产生相应的交通违法记录,除接受相应的处罚外,其违法记录将可能被列入交通失信行为,进入个人失信信息采集系统,进而面临相应的失信惩戒。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对交通失信行为分为一般、较重、严重三种情形。据介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构成一般交通失信行为,即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挂号牌或故意遮挡号牌;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危险品运输车、渣土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被记4分以上的,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被记满12分等;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年度闯红灯、超速行驶等交通安全违法记录累计20起以上的,将被视为一般交通失信行为。

那么,什么样交通违法行为将构成较重交通失信行为?《办法》规定:因危险驾驶罪或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拘役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校车标牌、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2次以上没有参加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的;汽车所有人在汽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1年后仍没有办理注销登记的;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危险品运输车、渣土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被记满12分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发生一般交通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每年度涉及一般交通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等等,将构成较重交通失信行为。

什么样的交通违法行为又将构成严重交通失信行为呢?《办法》规定: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收到追偿通知书后,有能力履行却逾期不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偿还义务的;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发生较重交通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每年度涉及较重交通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等等,机动车驾驶人将构成严重交通失信行为。

杨万荣介绍,此次出台的《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对专业司机管理更严。从事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等专业驾驶人,一旦出现较重或严重交通失信,将面临被解聘或转岗。他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不但会带来较多的事故隐患,给个人和家庭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而且在接受违法处罚的同时,其交通违法失信行为还要进入个人失信信息采集系统,这将会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许多不便。

一年一度的春运已经开始,市交巡警部门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要规范自己的驾车行为,按交通规则驾驶。同时,市交巡警部门将集中警力上路,加强对重要交通节点的安全检查和对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查客车超员、机动车超速、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畅通、秩序井然、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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