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11 00:00:00 作者:邮公宣 小雨 来源:今日高邮
2014年下半年以来,我市男子潘某及其亲属多次前往市政府等处“闹访”。今年2月2日,潘某纠集10余名亲属前往市信访局、公安局、市委市政府二楼大厅违法上访,滞留政府机关长达30余小时,并采取极端方式要挟政府以达到个人不合理目的。2月4日,潘某等人被市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曾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处罚
早在2012年,潘某就曾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依法处罚。
2010年6月以来,潘某与我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建设工程。但潘某在收到工程款后,却将部分工程款挪作偿还高利贷、赌博、买房、买车等他用,致使300多名农民工无法拿到工资。期间,潘某竟又召集亲属和未领到工资的部分农民工,围堵通湖大桥、通湖路,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后由挂靠单位先行垫付资金,农民工工资部分兑付,事态才得到平息。
2012年3月8日,市公安局对潘某进行立案侦查,发现潘某实际拖欠农民工工资近200万元,形成了事实上的恶意欠薪。2012年4月2日,潘某被抓获归案,并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刑事拘留。
采取极端方式“闹访”被行政拘留
然而,潘某并未消停。去年下半年以来,潘某及其亲属又多次前往市政府等处,采取极端方式“闹访”,要求开发商另行支付所谓的工程亏损款。
今年2月2日,潘某前往市信访局“睡访”,滞留至次日上午7时。随后,潘某又采取撞墙自残等手段倒地不起。随潘某而来的10余名亲属用木板将潘某抬至市委市政府二楼大厅后,与潘某一同睡在那里,并多次罔顾公安、信访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劝说,拒绝离开现场。期间,“120”急救车两次到达现场,潘某均拒绝就医。
潘某及其亲属滞留政府机关30余小时,严重扰乱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人民警察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市公安局将滞留现场的潘某及其亲属强行带离现场,并对潘某等主要违法嫌疑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和训诫教育。
对采取非正常渠道、方式的违法上访将依法追究
5日上午,记者在市公安局蝶园派出所见到潘某的亲属沐某,她是随潘某一同“闹访”的家属之一。“我现在很后悔,用极端方式要挟政府来达到个人目的是错误的。”沐某后悔地说,“今后我们会通过正当渠道或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不会再发生这种违法行为。”
据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信访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政治权利,群众表达诉求应当遵循理性、合法的原则,依法、文明、有序地到指定场所表达合理诉求,这既是充分、合理反映诉求的正确途径,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但想通过非法集访、“闹访”等违法行为来达到目的却是不可取的。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市对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有效地保障了广大农民工朋友的切身利益。同时,在疏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也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群众维权的渠道是畅通的。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对采取非正常渠道、方式的违法上访,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上访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