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8 00:00:00 作者:尤宫新 王小敏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日前,我市警方依法对发布和传播女浴客“不雅照”的赵某、仇某进行了处罚。
前段时间,一些网站上出现了有人偷拍的我市某洗浴中心女顾客洗澡更衣时的照片。偷拍他人洗澡、在朋友圈中传播、上传网站供他人浏览,均属侵犯他人隐私行为。我市警方发现该线索后,立即立案调查。
经查,今年2月12日13时许,赵某在我市某洗浴中心洗完澡后,出于“好玩”心理,在浴室女更衣室内休息时用手机拍摄了含有其他女浴客的“不雅照”,后通过“陌陌”将该照片传至聊天群中;2月16日16时许,仇某获得上述照片后,以贴文形式将该照片发布到网络论坛上。
赵某和仇某的行为已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警方决定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对仇某予以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