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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致朱奎元信中的人、事及启迪(下)

2019-08-04 19:18:59    作者:□ 朱延庆    来源:今日高邮

任振邦(1916年-1984年),高邮临泽人,比汪曾祺高两级,1933年高邮中学初中毕业,后考入上海教会学校,学习英语会计,毕业后进上海信托银行工作,后到信托局昆明分局,与汪曾祺有较多来往,曾经请汪曾祺教他学写诗词;汪曾祺手头不便又急需钱用时,就向振邦暂借。振邦在昆明逝世后,一次汪曾祺到了昆明,特地看望振邦的妻子,并送了几本他写的书,这是振邦的女儿讲的。

L家孩子,L家即蓝家,蓝家孩子即蓝蒲珍,西南联大中文系一年级学生,汪曾祺对她有好感,而且爱上了她。但她对汪曾祺敬而不爱,所以汪曾祺称她为“冤家”了,汪曾祺信中说:“我的虚无的恋爱。”朱奎元将任振邦给他的信也保存了一些。一次任振邦给朱奎元的信中说道:以后你会遇到冤家,我也会遇到冤家。一天“冤家”生病了,没钱,汪曾祺到任振邦住处,一直等到晚上11点多,任振邦口袋一摸,只有两张5元关金,接着将自己的唯一财产手上的金戒指取下递给汪曾祺。

在440509的信中,这样写蓝家孩子:“我的欢喜更是有增无已。”“我天天想去找她,天天想写信给她的。我常常碰到她,有时莫名其妙的紧张,手指有点抖,有时又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过,虽然都不说话,但目光里有的是坦白、亲爱——而且常是温柔。”一个初恋者的心理描绘得真切而又惟妙惟肖。尽管汪曾祺耐心地等待,但没有等到L家孩子的爱情,最后决心断绝关系,“决不藕断丝连。”

440522信中提到方继贤,江苏高邮人,1916年7月12日生,与汪曾祺、朱奎元是高邮中学同学,毕业于上海商业院,1940年在昆明的昆湖电厂任会计股长,曾加入国民党、民盟并任职,经历坎坷,后在江苏电力建设公司和电力电表厂(南京)任会计主任,在任上离休。一次朱奎元来高邮,方继贤专程从南京来高邮看望、叙旧,笔者见过他。信中提到的“方瑾”(坟在昆明)是方继贤的胞妹。

在440522的信中提到阿宁,以后也几次提到。阿宁叫陈潆宁,住东寺街,离L家不远,父母都在53厂(兵工厂)工作,是一个有感情、讨人喜欢的小女孩,汪曾祺经常到L家去,所以同阿宁也就熟悉了。汪曾祺喜欢她,关心她的教育,关心她的成长,有时买玩具、糖果和书给她,对她的家人却不满意。

在440726、450617信中,写到了张静之,是一位打扮入时、得体的美女,其父是交通部政务司司长,在昆明有好房,同汪曾祺、朱奎元等都有交往。想上西南联大未果,后来到中法大学就读了。

……

1943年至1945年,汪曾祺致朱奎元的11封信,倘认真研读,除了有作为朋友之间相互交往的内容之外,我们还会发现其中的文学价值以及给我们思想、伦理方面的启迪。

1944年,汪曾祺到昆明郊区的建设中学当教师,不久,学校领导要他当训育主任,他在440148信中写道:“奎元知我,放浪不理政事,且尚计自读书,写我大作,必不应之也。我以‘名士派’为辞,愿依然作闲人。”所谓“名士”,在中国古代是指以诗文著称,恃才放达,不愿做官,不拘小节的人。汪曾祺在24岁时就立志做名士派,这一人生观、价值观决定了他的为人、文学创作的走向与风格,他的小说、散文、诗歌都是名士派的,是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人民大众的土壤之中的。

当今,评价汪曾祺小说的特点之一,是小说的散文化,其实由来已久。在440424/25信中,汪曾祺谈到,朱奎元曾经请汪曾祺为他写一篇小说,汪写道:“如果对一个对象没有足以自信的了解,决不能下笔。”汪曾祺对写作的极度严肃认真,是对随便信手涂鸦者的告诫。“我向日虽写小说,但大半只是一种诗,我或借故事表现一种看法,或仅制造一种空气。我的小说里没有人物,因为我的人物只是工具,他们只是风景画里的人物,而不是人物画里的人物。如果我的人物也有性格,那是偶然的事。而这些性格也多半是从我身上抄去的。”汪曾祺在以后创作的小说中确是充满着诗意,他拿小说当诗来写,这是他毕生的追求。信中也诠释了他的小说为什么很少刻画人物的道理;即使有了人物,有了性格,也有他自己的性格、情怀的影子。写人物也是为了欣赏风景。

在《关于〈受戒〉》中说:“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这一文学价值观、美学观,早在汪曾祺24岁时就确立了。在谈到任振邦与陈淑英的关系时,“只是在这个整个说起来并不美丽的事情当中寻找一点美丽了。这点美丽一半出于智慧,一半赖乎残余的野性。野性就是天性。我的小说里写的是这种事情,我也以这种事鼓励人,鼓励我自己。”汪曾祺要凭借自己的智慧与天性在不美丽的事情中寻找哪怕是“一点美丽”来鼓励人,鼓励自己;鼓励自己也是为了写出更好更多的作品来鼓励人,使这个世界更美丽。

汪曾祺想写朱奎元、任振邦的关于美的故事,其文我们没有能见到,但在信中我们看到了他写张静之的美丽:她穿着“藏青毛料夹袍,陈金色砌红花的Coat(外套),浅灰鼠色蝉翼丝袜,在我认识她以来,第一次看她穿着如此豪华,第一次如此配称她自己。她是新鲜的,夏天上午九点钟的太阳里的瓶供!老实说,今天叫住我的不是她而是她的美。她比以前开得更盛了。这是一个青春的峰顶。她没有胖,各部分发育得结结实实的,发育得符合她的希望,许多女孩子的希望。她脸上……完全是水蜜桃的颜色,她像一个用丝手绢擦了又擦的水蜜桃……她走路是大摇大摆的,而今天的脚则简直带点‘踢’的意思。一句话,她充满了弹性。她是个压紧了一点的蓓蒂·格拉宝。”汪曾祺笔下的张静之是一位充满青春活力、充满自信、身材匀称、打扮得体的女青年。汪曾祺观察入微,描绘恰当,在440522信中写道:“我像一个贵族用他的钱一样用我的文字,又要豪华,又要得体,一切必归于恰当。”语言运用的“恰当”应当是语言运用的起点和归宿。汪曾祺喜欢的美是外美且内秀的美,后来又写到张静之,“也许是可惜的,她的美似乎全在外面。”

汪曾祺的作品喜用白描手法,正如鲁迅所说:“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汪曾祺用白描手法和恰当的语言描绘张静之,体现了他运用语言的神奇魅力。

汪曾祺非常重视语言的运用,他认为一篇小说之所以有吸引力,首先是小说的语言好。语言的粗糙是内容的粗糙。语言不只是一种表现手段,一种形式,其本身就是一种目的。

在汪曾祺致朱奎元的11封信中,我们能见到他在青年时代就很注重语言的锤炼,讲究语言的文化性、暗示性、感情性、流动性和独特性。

在440522信中,汪曾祺写他住的院子:“住这个小院子里也快一年了,院中各种花一一依次开过,一一落去,院子不住改换颜色,改换气味,这些颜色气味中都似带着我生命的情感在内。”他将对花草的情感溶进了生命,暗示着青春年华的易逝,要倍加珍惜啊!

“有一天在路上看到阿宁的姨娘,她在车上认出了我,我装作没有看见她,装作我不是我。”最后一句绝妙!被人认出来是“我”,出于某种原因或避免不必要的不适、不悦和尴尬,不愿与之相认,于是镇定地装作不承认是“我”的心理变化、感情变化的历程均在此句中。

汪曾祺在西南联大读书期间,因为交通原因家中的汇款有时不能及时收到,生活经常窘困,但他始终把读书和写作视为他的生命,即使挨饿也要读书、写作,而且会给他带来愉悦。一天精神很好,写信给朱奎元,觉得自己精神年青了许多,“连烦扰也年青了。”“烦扰”也能“年青”,真乃奇思、妙语!

汪曾祺喜欢静,一次信中说:“你(朱奎元)的静是动的间歇,我的静则是动的总和。”汪曾祺将自己喜静的个性写到了极致。

汪曾祺说,自己写文章追求的是和谐,不是深刻。其实他的作品在和谐中也不乏深刻,读来耐人咀嚼、回味,那和谐是隽永的和谐,时而耀射出哲理的光芒。

汪曾祺的书信有的是可以当作精致的散文来读的,叙事、抒情、夹议如行云流水,流淌着他的智慧、天性以及对生活的真知灼见,发人深省,催人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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