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19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为准确掌握我市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基本状况,切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市政府从3月20日起,对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调查。
一、调查时间:2008年3月20日至2008年4月20日,调查时点为2008年3月20日零点。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高邮镇和市开发区范围内市区户口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572.5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市居民家庭。
三、调查登记地点:户口所在地社区,不含空挂户。
四、调查内容:家庭人口及收入情况、现住房情况、住房需求情况、其他与住房保障政策相关的信息。
五、调查登记的方式:城市居民家庭对照上述范围,符合条件的家庭主动申报,到户口所在社区领取《高邮市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登记表》,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社区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后于4月20日前报市房管局。
六、注意事项:申报时间为2008年3月20日至2008年4月20日,逾期未申报的视同放弃,请大家相互转告。对瞒报、虚报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资料的居民家庭,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次调查登记中如有问题需要咨询服务、检举、反映的,可与市房管局联系,联系电话:84608316。
特此公告。
高邮市房管局
二OO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