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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高邮市旅游形象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的公告

2008-04-28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高邮地处江苏中部,帝尧故里,“淮海首邑”,是全国唯一以“邮”命名的城市,江苏省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公元前223年,秦始皇嬴政在此“筑高台,置邮亭”,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建县制。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4处。高邮有“水做的高邮”之美誉,城市依水滨湖,境内河汊交错,高邮湖碧波万顷,有省级湿地公园1.5万亩,芦苇荡滩6万亩和滩地大草原7万亩等多处自然景观,双黄鸭蛋等土特产品举世闻名。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市和群众文化先进市。近年来,高邮市围绕构建“扬州后花园”,精心打造“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美食旅游、宗教民俗旅游”等品牌,旅游景点日益生辉,吸引了八方游客前来观光游览。

高邮文化底蕴丰厚、生态资源独特。为准确展示高邮旅游的风貌,更好地宣传推介高邮的旅游产品,全面提升高邮旅游文化品位,进一步提高高邮旅游的知名度和认同感,现特向社会各界征集高邮旅游形象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

一、 征集作品的要求和标准:

形象主题口号:

1. 充分反映高邮旅游的形象、特征和优势,体现高邮旅游鲜明特色;

2. 反映时代特征,有时代气息,能体现旅游需要的热点、主流和趋势;

3. 具有较强的震撼力、感染力、号召力、亲和力及较强的广告宣传效果;

4.主题口号:中英文对照,主题深刻,简洁新颖,简明易记,富于美感,文字一般不超过12个字,适于旅游广告宣传需要。

形象标识:

1. 充分展现高邮旅游的特色,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

2. 简洁醒目,构图新颖,图案清晰,具有亲和力;

3. 内涵丰富,寓意贴切,识别性强,通用性强,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二、 投稿截止时间:

1. 作品征集活动时间:自媒体公布之日至2008年5月1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2. 专家评选时间:2008年5月20日

       

三、 评选及奖励办法:

1.高邮市人民政府将以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确定形象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采用奖各1件,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各2件,分别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鼓励奖各10件,分别各奖励人民币100元。(以上税金由获奖者自缴)

2. 评选结果将在《高邮信息报》和高邮旅游网公布。

四、 参与方式:

1. 参选作品可直接送达或邮寄;

2. 邮寄地址:高邮市行政中心高邮市旅游局(信封背面请注明旅游口号、标识征集字样);邮编:225600;

3.作品须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请附作者原创申明文件一份并签名;形象标识应征稿件附彩色、黑白样稿和电子样稿,统一为A4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设计图稿须有创意文字说明,对标志、图案及方案符号作出解释;

4. 投稿人身份说明(指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不得在设计稿件中出现,须另书面说明。

五、 特别声明:

1. 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 高邮市人民政府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利,根据需要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

3. 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高邮市人民政府;

5. 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联系人:邹海峰

地址:高邮市行政中心高邮市旅游局

电话:0514-84668019

传真:0514-84660788

Email:zouhaifeng@qq.com

网址: www.gaoyou.cn

高邮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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