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5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接省、市防汛防旱指挥部通知,我市入江水道将漫滩行洪。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决定自2011年8月24日17时起对漫水公路实施汛期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汛期交通管制的地段为:东起湖滨庄台河桥(138K+300M),西至郭集镇杨庄河桥(144K+355M)。管制期间,禁止一切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需要通过漫水公路的车辆和行人一律绕道行驶。
二、在漫水公路实施交通管制期间,为方便本地群众交通,每天6:00至18:30,增开郭集码头庄至高邮石工头的轮渡。严禁渔船、小飞艇及其他非客运船只在此区间载客、渡客;对不服从管理的,将采取扣押船只等强制措施。对造成事故的,一切后果自负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车主及行人应自觉遵守交通管制的规定,对破坏交通管制设施和强行闯入管制区域的,将采取扣押车辆、证照及赔偿等强制措施,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高邮市交通运输局 高邮市公安局
高邮市水务局 高邮市农委
高邮市农机局 高邮市安监局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