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26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为确保金桥路北段(北澄子河南路至通湖东路)沿线居民宁静的生活环境,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队制定了《关于对金桥路北段部分路段实行限制通行的建议》。现将建议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使该建议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方式:联系电话:84066411(王)
通讯地址:高邮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秩序股
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11年10月10日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
《关于对金桥路北段部分路段实行限制通行的建议》
为确保金桥路北段(北澄子河南路至通湖东路)沿线居民宁静的生活环境,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我市金桥路(北澄子河南路至通湖东路)实行限制通行,具体内容如下:
对金桥路(北澄子河南路至通湖东路)全天禁止货运机动车和拖拉机(含变形拖拉机)通行。
高邮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