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4 00:00:00 作者:文件 来源:今日高邮
高邮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邮政发[2012]148号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市区防空警报设施的性能和音响效果,做到警钟长鸣,有备无患,市政府定于10月29日上午10:00—10:15在市区试鸣防空警报。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确保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警报试鸣次序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长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长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每种警报信号间隔两分钟。
试鸣防空警报指挥部设在市人防办,地点:高邮市康华园,电话:84686959。
特此公告
二O一二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