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5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各位广场舞爱好者:
你们好!
广场舞运动能够陶冶情操,丰富群众业余生活,有益于促进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是我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但由于部分广场舞蹈队为加音壮势,任意调高音量,也严重干扰了周边群众的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群众反响强烈。为营造良好的城市公共环境和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特别是为广大中高考学生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迎考环境,促进高邮广场舞文明健康发展,我们倡议:
1、选择开展广场舞活动场地时,遵循因地制宜和科学文明的原则,尽量选择远离住宅和学校集中区域的场地。不占用公共道路,不影响交通或妨碍他人正常通行。因场地有限造成不同广场舞团队场地纠纷的,相关团队本着互相理解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2、开展广场舞锻炼,应兼顾他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和休息。有音乐伴奏的广场舞,一般应在每日上午7时之后,晚间9时之前开展。
3、遵守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爱护自身听力健康,避免干扰他人作息,音乐声源(扬声器、音响等)音量值不超过55分贝。多个团队在同一场地或同一区域开展活动,音乐交叉形成干扰的,友好协商控制音量。
4、逢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段,应降低音量或暂停音乐伴奏。
各位广场舞爱好者,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加强自律,文明健身,在陶冶情操、丰富生活的同时,不影响和妨碍他人的工作生活,为创建和谐、幸福、美丽的高邮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高邮市文明办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