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2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美化城市容貌,优化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高邮市区“三拆三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就整治金桥路两侧违法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整治结束。
二、整治范围
金桥路两侧(北澄子河至秦邮路)
三、整治内容
(一)道路两侧擅自搭建的各类违法建 (构) 筑物、设施;
(二)破坏和侵占绿化用地建设的各类建 (构) 筑物、设施;
(三)侵占公用通道、市政、环卫等公用设施建设的各类建 (构) 筑物、设施;
(四)破坏和影响城市规划和城市容貌的其他违法行为。
四、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金桥路两侧有违建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立即停止违建,自觉服从管理,自行整改,逾期将由高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行政机关依法整治或予以强制拆除。
五、各单位或个人应积极配合、支持整治工作,遵守本通告规定。凡侮辱、殴打、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高邮市城乡建设局
高 邮 市 公 安 局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