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1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为提升城区道路通行能力,缓解城市中心区域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四城同创”市容综合整治会议精神,结合盂城路农行南侧新建停车场的使用,拟对盂城路南段(东门环岛—万金路)恢复双向通行。为保证双向交通的畅通有序,拟同步取消盂城路南段(东门环岛—万金路)和东门环岛周边原有设置的路边停车泊位,所有车辆不得占道停车,一律进入农行南侧新建停车场、中医院停车场或指定停车泊位有序停放,敬请广大驾驶人遵照执行。
本通告自2015年5月11日起施行。执行先期公安机关将加大宣传力度,广而告之,确保交通组织调整的顺利实施,6月1日后,对仍旧违反规定的,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高邮市城管局
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