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0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为扎实推进我市“四城同创”工作,全面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努力构建文明安全和谐有序新高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决定在城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2015年5月20日起至6月20日,开展为期一个月集中整治,6月21日至12月31日为巩固整治成果阶段。
二、整治区域:东、南、北以外环路为界,西至运河东堤。
三、整治重点:
1、城区干道机动车违法停车、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渣土车违法运输。
2、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
3、无证人力三轮车从事客运。
4、自制封闭式机动三轮车、封闭式电动三轮、四轮车从事客运。
5、人力三轮车乱停乱放,车容车貌不整,在机动车道行驶,不按信号指示灯行驶。
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服从管理,有意制造事端,造成一定影响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高邮市交通秩序整治指挥部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