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今日高邮公众号
视听高邮公众号
头条号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高邮日报  新闻线索:0514-84683100
首页
  • 手机版
  • 今日高邮公众号
  • 视听高邮公众号
  • 头条号
首页 > 通知公告
高邮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2018-05-21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近年来,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边界不明、违法问题多见等一系列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加快解决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按照国家、省市关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要求,现制定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1、规范保护区边界标志设置。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立刻限期整改。

2、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对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可能存在的排污口、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清理整治。

 

二、任务分工

(一)运河城区水源地保护区边界标志设立

对已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进行排查,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立刻整改。责任单位:环保局。

(二)运河城区水源地整治

1、迅速启动城市一、二水厂取水口调整及输配水工程。整改措施:(1)项目规划方案审定,整改时限:2018年5月31日前;(2)勘探、设计、各类行政许可手续办理及开工建设,整改时限:2018年8月底;(3)完成搬迁工程并投入使用,整改时限:力争2018年11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水利局、水投集团、港邮供水有限公司、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开发区、交通局。

2、现有一级保护区背水坡约980户住房。整改措施:逐户再排查,确保所有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后已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经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所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整改时限:2018年9月底。最终在2018年底前通过调整取水口彻底解决问题。

责任单位:水投集团、城管局、高邮镇、开发区。

3、现有一级保护区背水坡海事处、体育场、高邮河长制办公室、水警大队、高邮市京杭运河管理处等单位。整改措施:逐单位再排查,确保所有生活污水收集后已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经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所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整改时限:2018年9月底。最终在2018年底前通过调整取水口解决问题。

责任单位:水投集团、城管局、高邮镇。

4、现有一级保护区背水坡高邮市水产食品冷冻加工厂、恒泰家具厂。整改措施:通过调整取水口彻底解决问题。

5、现有二水厂一级保护区协鑫码头、高邮京发环保节能墙体材料厂。整改措施:确保6月底前关闭到位。

责任单位:交通局、水利局、开发区。

6、现有二级保护区京杭运河港口公司。整改措施:加强监管,按二级保护区管控要求,对煤炭、矿砂、水泥等进行规范化装卸作业,管控抛洒、扬尘。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最终在2018年底前通过调整取水口彻底解决问题。

责任单位:交通局、经济开发区。

7、现有二级保护区江苏省运西船闸管理所。整改措施:生活污水收集后引到保护区外处理排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最终在2018年底前通过调整取水口彻底解决问题。

责任单位:交通局、城管局。

8、现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脏乱差。整改措施:

(1)一、二级保护区禁止渔船、货船、载客艇临时停靠。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责任单位:农委、交通局、海事处、水上派出所。 

(2)保护区河堤上公厕污水收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经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责任单位:水投集团、城管局。

(3)保护区内生活、建筑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责任单位:城管局、水利局、高邮镇、开发区。

(4)对已停止生产的大协船厂拆除到位。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责任单位:高邮镇。

以上有多个责任单位的事项,排名第一的为牵头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邮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镇(园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工作协调、督查推进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逐一核查销号。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并向扬州市环保局、水利局备案。从2018年5月起,每月月底前向扬州市环保局、水利局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2018年12月15日前,向扬州市政府报送专项行动总结,并抄送扬州市环保局、水利局。

(三)完善档案资料。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信息档案,加强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等基础资料、环境违法问题清单、整改方案,整治过程相关文件资料、整治前后对比照片及视频资料等档案管理,以备检查。

(四)严格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和镇(园区)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环境违法问题全部按期清零。市政府将严格开展督查,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缓慢等问题突出的,以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出现恶化的,进行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对情况严重的,严格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相关部门和镇(园区)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机制,强化部门合作,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作用,定期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 2004-2019©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4-84683100   在线投稿

ICP备05016021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84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