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8 21:02:54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补选张勇为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按照法律规定,报经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
现予公告。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0年5月28日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20年5月28日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薛晓寒
副主任委员:卢 红(女)
委员:王宏旭 刘玲(女) 李庆华 刘军
王焕宏 万宏清 高梅英(女)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高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28日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利所作的工作报告,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高邮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28日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周建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高邮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大会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高邮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高邮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28日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高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大会同意市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高邮市2020年市级预算。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28日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秋红所作的工作报告,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高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28日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王刚所作的工作报告,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28日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张勇所作的工作报告,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