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30 20:45:49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11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史美山为高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张继东为高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薛 斌为高邮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命顾永祥为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免去许 明的高邮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万圣托的高邮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庆东的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黄 平的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万圣托
辞去高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1月30日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万圣托辞去高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1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黄建华为高邮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吴志文为高邮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范启勇为高邮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传勇为高邮市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高邮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王 璟为高邮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免去其高邮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黄 政为高邮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张 玮为高邮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范协斌为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马宝元的高邮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金玉波的高邮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范启勇的高邮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嵇晓红的高邮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吴 军的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沈哲辞去
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1月30日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沈哲辞去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 2004-2021©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4-84683100 在线投稿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200011 苏ICP备0501602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