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个小区可享受分时电价
2004-04-14 00:00:00 作者:郭玉梅 来源:今日高邮
本站记者从市供电公司获悉,从4月份开始,高邮有20个小区享受分时电价,执行居民峰时段电价为0.55元/千瓦时,居民谷时段电价为0.30元/千瓦时。此举不但缓解了电力供需矛盾,还给居民客户带来了实惠。
据了解,月塘小区、新世纪花园、新华园、文通花苑等20个小区居民每日上午8:00至晚21:00期间用电执行峰时段电价,晚上21:00至次日上午8:00期间用电执行谷时段电价。从4月11日开始,供电部门已派人前往20个小区换装分时电表。电力营销部用电业务班班长雍海东告诉记者,客户已换装分时电表的,如不申请开通分时电价,仍按照普通居民电价执行(即0.52元/千瓦时)。若需申请开通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电费缴费卡(或近期电费发票)前往供电公司营业厅,将给予免费办理。
截止4月13日上午,已有30户居民开始申请开通峰谷分时电价。另据了解,客户一旦开通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后,不得再申请变更为普通居民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