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两项评选决定
2004-05-25 00:00:00 作者:朱玉霞 来源:今日高邮
为促进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正常开展,促进乡镇人大工作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人大常委会日前决定在全市开展“市人大代表活动先进小组”和“人大工作先进乡镇”评选工作。
该决定对两项评选工作的条件、时间及名额及评选表彰方法都作了一一要求和说明。决定明确市人大常委会建立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负责人牵头,人事代表联络工委及有关委办负责同志参加的考核评比小组,负责评选工作。“市人大代表活动先进小组”每两年评选一次,安排在每届中的第二年和第四年的11月份;“人大工作先进乡镇”每年评选一次,为每年的11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