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19 00:00:00 作者:郭玉梅 来源:今日高邮
李晓晖 摄
根据国家交通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2004年6月20日至2005年2月28日,对上路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开展集中整治。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6月19日上午,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成员会议,对此进行了专题部署。
据悉,此次超限超载集中整治活动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交通等部门协调配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依法对超限超载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治理,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现象,规范道路运输市场和汽车生产改装市场,全面清理整顿“大吨小标”车辆和非法改装行为,调整规范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办法。
会议要求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确定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从6月20日开始后的第一个月重点清理车货总质量超过20吨的违规车辆,从7月20日起对所有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对于第一次超限超载且能主动卸载的,不罚款,但应在车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附页上进行违章登记,并将有关情况抄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运输鲜活农产品、冷冻食品、应急物资、不可解体的大件设备、精密仪器以及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可以不予卸驳载,但应实行告诫、登记,并将违章情况通报车辆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运输鲜活农产品、冷冻食品的车辆,不得长时间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