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09 00:00:00 作者:李士平 来源:今日高邮
我市自4月份出台《高邮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稳步推进。
近年来,我市个体经济快速发展,灵活就业日益成为就业的重要方式,但由于此类人员就业流动性大,因此大部分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市政府4月份出台的《高邮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灵活就业者可以以个人身份或通过劳动、人事代理机构参加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险,缴费次月起享受个人账户特遇,满12个月后,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现已有266人办理参保手续,其中新参保209人,续保5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