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福企职工养老无虞
2004-08-25 00:00:00 作者:韩粉琴 梁溪 来源:今日高邮
扬州华富实业有限公司为单位46名残疾职工贵客交纳养老保险6.9万元;高邮市电塑厂为全厂44名残疾职工交齐6.6万元的养老保险……近一段时间以来,全市101家福利企业正按有关规定要求,积极为本厂残疾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以顺利通过《福利企业证书》年检,从而也基本保证了我市近2000名福利企业职工养老无虞。
为有效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自2000年起,我市逐步规范残疾职工养老保险,尤其是近年来,将福利企业是否为残疾职工按照足额交纳养老保险作为能否通过年检的“一票否决”的依据。各福企在验证前须办理残疾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续,并将一人一卡的养老保险手册和《福利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情况登记表》一并上报验收,对符合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续的残疾人,企业每年为其交保费1500元;离退休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续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手续,但不得低于企保标准;对年龄大追加保险有困难的残疾职工,企业必须与其签订养老协议,确保其退休后基本生活来源。
去年,我市98家福利企业为1906名残疾职工交纳养老保险费276.37万元。今年全市福利企业增加到101家,据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残疾职工的投保率可实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