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教育乱收费有了“尚方宝剑”
2004-08-30 00:00:00 作者:徐晓思 朱玉霞 来源:今日高邮
秋季开学在即,学校收费又成为家长们关注的焦点。如何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发生,树立教育部门的良好形象?29日下午召开的扬州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传出信息,我省已于8月5日出台了《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该规定无疑为治理教育乱收费提供了一把“尚方宝剑”。
《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共有15条,涉及起草的依据、适用对象和范围等方面的内容。
扬州市副市长孙永如在会上就如何贯彻规定作了具体要求。他从认真学习规定,明确教育责任;充分认清教育形势,提高教育乱收费充分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重点,抓住关键,不断深化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领导,标本兼治,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四个方面对《暂行规定》作了阐述。
扬州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洪军在会上强调指出,《暂行规定》的出台,对遏制教育乱收费将起到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各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负责人必须严肃对待,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执行。洪军指出,对群众举报的情况要毫不留情,一抓到底,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该加重处分的要加重处分,执行到位,用好这把“尚方宝剑”,为秋季开学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
副市长董玉海出席电视电话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市教育部门就贯彻会议精神作了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