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邮市委关于开展向优秀共产党员沈国民同志学习的决定
2004-10-18 00:00:00 作者:中共高邮市委员会 来源:今日高邮
沈国民同志,1962年10月8日生,江苏高邮人,1980年9月参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招干进入高邮市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庭长、庭长、政治教导员。
沈国民同志因患病医治无效,于2004年8月21日不幸去世,年仅42岁。
沈国民同志在法院工作十九个年头,他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践行“三个代表”,以一名合格法官的职业标准落实司法为民,以一名基层干部的公仆身份做到善待百姓。
沈国民同志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把为民掌好权、用好权、办好案视为天职,悉心钻研业务,自觉加强修养,不懈追求提高本职工作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所审结的509件疑难复杂案件,调解结案占69.3%,且实现了无上访、无举报、无调解反复、无重审。他心系群众,忘我工作,把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头等大事,曾经为维护权利人利益三天三夜不离开鱼塘边,患病期间自带清创化脓伤口器具,远赴千里之外帮企业讨回了债权,病重难以出庭还坚持上班指导办案,处理事务……。他锐意改革,敢于探索,对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裁判文书改革、完善诉讼调解进行大胆实践,为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创新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他争先创优,勇当一流,所工作过的临泽人民法庭、临城人民法庭的各项工作均名列前茅,临城人民法庭的“三讲”学教活动经验被省高院向全省法院系统推广,并在全省最佳法庭评选中总分名列扬州第一,自己先后被评为高邮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市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年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他作风踏实,清正廉洁,周围邻居反映从未见过代理人、当事人上过他家的门,与全院干警相处和谐,被一致称道为最可信赖的人。
沈国民同志的一生是短暂的一生,也是工作的一生、奋斗的一生。在病危期间,他说得最多的是:“人不能工作是一件最痛苦的事,假如有来生,我还要当一名法官,我要更拼命地工作”。
沈国民同志是在我市弘扬新时期高邮精神大潮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高邮人民的优秀儿子。他的先进事迹集中反映了基层党员干部践行“三个代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努力提高执政能力与执政素质的时代特色,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党员先进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面旗帜,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市委决定追认沈国民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在全市广泛开展向沈国民同志学习活动。
要学习他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把崇高的理想和务实的行动统一起来,不忘党员使命,不忘为民宗旨,不忘拼搏争先,在平凡的岗位上发挥好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要学习他忠于事业、热爱事业、干好事业的执着信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协力同心,尽责尽力,大力推进全市“一个追赶三步走”奋斗目标的实现;要学习他刻苦钻研、精通业务、胜任本行的敬业、勤业、精业精神,在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执政素质;要学习他爱民亲民、一心为民、甘为民仆的优良作风,脚踏实地的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学习他为人诚实、待人宽厚、与人为善的做人品格,求大同,存小异,以共同的理想与目标为最高追求,创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工作环境;要学习他清正廉洁、甘守清贫、知足常乐的人生观,严守廉政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党风政风的好转。
全市党员干部要把学习沈国民先进事迹活动同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同全市纪念弘扬新时期高邮精神三周年活动结合起来,以沈国民同志的崇高精神境界和忘我工作精神为动力,推进党员干部队伍的执政能力和执政素质建设,推进各项工作争上新的台阶,推进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取得新的成果,为把高邮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而努力奋斗!
中共高邮市委员会
二○○四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