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1次主任会议
2004-10-23 00:00:00 作者:朱玉霞 来源:今日高邮
22日下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1次主任会议,审议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公诉工作及全市《婚姻登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会议听取了检察院检察长谢应松的《关于侦查监督公诉工作情况汇报》,经审议,会议认为,我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工作成绩明显,公检法三机关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各司其职,较好发挥了检察职能,维护了司法公正。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会议建议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充分履行侦查监督、公诉职能,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的创新和发展,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综合素质。
新的《婚姻登记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来,我市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广泛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人民群众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市上下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已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会议对此进行认真审议,并提出积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兴嘉、马根生、谈铁人、尤泽勇、吴平权、祝启贵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安龙应邀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