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2004-10-25 00:00:00 作者:高邮市人民政府 来源:今日高邮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市区防空警报设施的性能和音响覆盖率,做到警钟长鸣,有备无患。市政府决定于10月29日上午10:00至10:30在市区试鸣防空警报。务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确保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警报试鸣次序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空袭警鸣,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各警报信号依次发放两遍。
试鸣防空警报指挥部设在市人防办,地点:高邮市长生路2号(建设局二楼),电话:4632531
特此公告。
高邮市人民政府
200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