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养殖户将有“护身符”
2004-11-12 00:00:00 作者:周雷森 来源:今日高邮
记者12日从市农林局获悉,为全面规范渔业养殖产业管理,保障水产业健康发展,从明年1月1日至1月20日,我市将全面开展滩涂养殖证的核发、补发工作,让全市渔业养殖户个个有“护身符”,使渔业养殖逐步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据了解,此次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发放范围是:池塘养殖水域、大水面及河沟养殖、不在主要航道的河道养殖、生产条件好的提水养殖水域。
据农林局有关人士介绍,养殖户领到水域滩涂养殖证后,从事养殖生产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可以按规定享受国家水产养殖业发展的投资、技术服务、病害防治、培训教育等优惠政策扶持;当水域因国家建设及其他项目征用或受到污染造成损失时,养殖者可凭养殖证申请补偿或索取赔偿;水产养殖生产者需持养殖证方可申请苗种生产审批、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养、水产品原产地证书、无公害水产品基地资格等,并享受国家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持证人在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时应按规划合理布局,科学投饵、用药,不得造成水域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