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3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常务副市长张安龙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办理有关审议意见》、《关于2004年财政支出预算部分变更议案》及《市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的情况汇报,提请审议了《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高邮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等。会议还听取了市检察院检察长谢应松、社保局局长蒋庆中、环保局局长宦锦平三人的述职。
会议经审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在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审议意见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指出贯彻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会议建议,市政府今后要进一步抓好贯彻实施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重要性的认识;对照决定、审议意见中提出的要求,进一步突出招商引资、项目载体建设、优化投资环境等重点,加大办理力度,逐项抓好落实。在审议市政府2004年财政支出预算部分变更议案情况时,会议还提出了积极的建议。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正宇主持。王正宇希望人大常委会各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要围绕进一步打造优良的投资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建立长效工作体制和扶贫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从而帮助政府改进工作;要围绕年度财政预算目标,就如何进一步强化增收的各项措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立共保财政意识,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兴嘉、谈铁人、马根生、尤泽勇、吴平权、祝启贵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安龙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赵谈理应邀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