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碧水工程还河道“清白”
2005-01-08 00:00:00 作者:陆业斌 来源:今日高邮
虽然“碧水工程”在我市已实施了两年,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生态环境的要求,“碧水工程”必须强势推进。日前,我市就此提出了明确要求,还河道“清白”。
实施好碧水工程,提高水环境质量是今后几年农村水利建设的主攻目标。市政府要求各乡镇要按照“河岸无障、河面无草、河底无淤、水流清澈”的要求,认真扎实开展三方面工作。首先,有计划地疏浚境内河道。市政府要求各乡镇每年中沟级以上河道疏浚不少于5公里,各村小沟级河道疏浚不少于1公里,疏浚河道要坚持标准:大沟级河道底真高―1.5米,中沟―1.0米,小沟―0.5米。圩外河道疏浚土方尽可能与圩堤加固结合,与道路交通结合。河道疏浚后,要明确管理责任,及时绿化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其次,要组织突击清障,实现长效保洁。对河道渠道水面植物、飘浮物、岸边垃圾、圈厕、违章搭建坚决清除,堤防扒翻种植,挖堤毁堤现象坚决杜绝。坚持突击清障制度化。今年,每年的4月和12月为全市河道渠道突击清障活动月,作为一项制度,年年坚持,抓出成效。各乡镇应按市统一部署,加强组织,加大力度,把河道渠道清障坚持下去。通过突击清障,并实现长效管理,努力恢复我市水乡风景。
再次,积极探索碧水工程投入机制。碧水工程专项资金应收足缴齐,由市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确保河道疏浚长效管理不落实。各乡镇应借鉴推广汉留镇“以河养河”的做法,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走民营化之路,加快推进“碧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