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21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高邮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5年1月21日高邮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兴嘉所作的《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高邮市委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一个追赶、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和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决议的要求,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注重发挥代表作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推动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任务。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高邮市委八届十次全体会议要求,围绕“十五”奋进计划和跨越之年的“百十”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继续强化工作监督,认真审议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跨越之年追赶式发展目标的实现;围绕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深化法律监督,认真组织对相关法律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积极探索并实施个案监督,促进市“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贯彻实施;严格按法律规定程序行使人事任免及监督权,认真组织对选举及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密切与代表及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扎实抓好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督查,认真落实代表工作的相关制度,努力为代表知情、知政和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代表在全市三个文明建设中作用;加强和改进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推进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密切关注民生,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水平。
会议号召,全体市十二届人大代表要围绕“十五”奋进计划,瞄准“百十”目标,全心全意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抢抓机遇,扎实工作,为夺取跨越之年全市三个文明建设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