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07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为贯彻高邮市第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创作、设立高邮市市歌的决议,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高邮市市歌歌词。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市内外一切关心支持高邮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内容:高邮市市歌歌词。
三、具体要求:简洁凝炼,通俗自然,富有时代特色和地方特点,能充分体现高邮人民弘扬新时期高邮精神,实施追赶式发展的精神风貌和昂扬向上的气概。投稿截止时间为2005年4月15日。
四、投稿方式:投稿人将市歌歌词作品(可附简短创作说明)邮寄(传真、电邮)至高邮市创作、设立市歌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点:高邮市文化局内(高邮市府前街5号)
邮编:225600
联系电话:0514-4633253 4613250(FAX)
E-mail:gymidi@hotmail.com
五 、在征集结束后,将聘请组织市内外专家对市歌歌词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产生入围作品10个。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其中一首为市歌歌词。所有应征作品的作者都将获得纪念品;入围作品的作者将得到奖金人民币500元;对确定为市歌歌词的作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金人民币6000元。
六、声明:应征作品的作者须自愿接受以下条件:市歌歌词作者除依法享有署名权外,其他著作权归高邮市人民政府所有。
未尽事宜,由高邮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高邮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