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扶贫工作的意见》,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帮扶经济薄弱村和贫困户活动,加快我市全面小康建设步伐。
《意见》要求,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各乡镇、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扶贫工作,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视帮扶工作为己任,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农村,结合联系群众“走门串户”活动,深入农户,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努力形成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良好氛围,为实现我市农村全面奔小康作出应有的贡献。
《意见》明确了新一轮三年帮扶工作目标;配合基层党委搞好经济薄弱村党支部建设;帮助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达到年纯收入5万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所在乡镇平均收入水平;帮助挂钩村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每年资助帮扶村资金3万元以上。同时,要在所在村挂钩帮扶3户以上贫困户,经过三年帮扶达到家庭年人均纯收入3000元以上,帮助劳力许可的户1人以上在外务工,并做到自来水入户、家有电视机、居住无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