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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今年计划拆迁房屋26万平米

2005-04-28 00:00:00    作者:玉梅    来源:今日高邮

记者近日从市拆迁办了解到,我市今年初步排出了17个旧城改造项目,涉及拆迁户约2000户,房屋面积约26 万平方米。
从2001年开始,我市严格执行拆迁政策,于2002年10月12日以政府24号令出台了《高邮市城市规划区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并于2003年11月14日出台了补充意见,2004年1月1日起执行。市物价局、建设局也于2003年12月12日分别就房屋拆迁安置费用标准和房屋拆迁重置价格标准也相应作了调整,该标准从2004年1月施行。由于严格执行拆迁政策,我市有效保护了群众的利益,没有出现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和建设局受理的行政裁决案件,这在全省各县市中也是没有的。
我市今年拆迁工作主要涉及人民路、通湖西路、屏淮路等地方的旧城改造。拆迁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金额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新旧程度、建筑形式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目前,我市区位划分是以运堤路以东、屏淮路以西,人民路、北澄子河以南,马饮塘河以北的区域为一类区;一类区以外、城市规划区以内区域为二类区域;城市规划区以外区域为三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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