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之歌》传唱工作启动
2005-08-05 00:00:00 作者:郭玉梅 来源:今日高邮
7月2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高邮之歌》为高邮市市歌。为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市歌,8月4日下午,市创作、设立市歌领导小组召开成员会议,就市歌的传唱工作征求意见并进行部署。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秋红到会讲话。
据了解,《高邮之歌》从8月11日至邮文化节为传唱阶段,主要工作为组织音乐工作者深入企事业单位、社区、村镇进行教唱,并于8月25日至8月30日期间举办高邮市歌专题音乐会。
张秋红在会上指出,《高邮之歌》传唱工作面广量大,文化部门要发挥龙头作用,多组织文艺骨干深入社区、企业、乡镇教唱;教育、妇联、机关工委、团市委等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广泛发动群众进行传唱;新闻信息中心、广电中心等新闻部门要为市歌传唱营造声势,做好相关的新闻报道工作。
张秋红强调,市歌传唱工作要与贯彻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迎接第三届中国邮文化节结合起来,与正在进行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使市歌成为夺取“百十”奋进计划全面胜利的凯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