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27 00:00:00 作者:张宏林 来源:今日高邮
为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强化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权利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市政府决定,从本月开始,在全市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
推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是: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政府及政府机关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都要对外公开。政务公开分为对外和对内两个部分。对外公开的内容包括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政府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及出台的政策;财政预决算及其执行情况;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及其招投标的情况;政府行政审批项目、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等。对内公开的内容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人事管理情况;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情况以及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政务将主要通过网络、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政务公开栏以及媒体和会议、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可长期性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及时公开。
为确保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市里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安龙任组长的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