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03 00:00:00 作者:叶氏文/ 摄 来源:今日高邮
图为当日上午强制拆迁现场。
2日上午 ,市法院依法对清华园小区商品房项目被拆迁人成姓(户)进行了司法强制拆迁。在对拆迁房屋进行房屋动产和强拆过程进行公证保全的同时,对被拆迁人和家具物品提供了周转房安置。被拆迁人与拆迁人最终达成补偿安置协议。
据介绍,扬州金帝置业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在清华园小区正式启动商品房工程的开发拆迁工作。在经多次动员,均未能与被拆迁成姓(户)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遂向市建设局申请裁决。市建设局在裁决受理前于2004年12月20日依法公开举行听证。在受理裁决申请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都因被拆迁人成姓(户)提出过高要求未果。为此,市建设局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于2005年1月28日作出限期搬迁等内容的裁决。被拆迁人成姓(户)未按裁决书规定的期限搬迁,市建设局于2005年8月20日申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