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11 00:00:00 作者:文件 来源:今日高邮
――2006年1月10日在高邮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摘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兴嘉
过去一年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高邮市委领导下,紧紧围绕追赶式发展主题和“百十”奋进目标,与时俱进,奋发进取,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推进全市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致力推进追赶式发展,强化工作监督。
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和工业项目建设。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沿河开发和上半年工业经济发展情况汇报,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主任会议两次听取市政府关于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和重点工业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常委会相关办事机构根据市委提出的“双百会战”要求,对专职驻外招商情况进行督查;常委会负责人还深入挂钩企业,帮助企业理清思路,排忧解难,促其发展;市人大机关同志还自觉投身全市招商引资活动,积极参与“第三届中国邮文化节”筹备,全年引进和参与引进资金6410万元,完成了市委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大力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汇报时,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创建特色品牌、基地,构建利益联结新机制;拓宽流通渠道,促进优势农产品进入更广阔的市场。常委会主任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汇报,检查了市政府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情况,视察了市政府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情况,提出的相关建议、意见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着力推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常委会推动城市建设和农村集镇建设,组织对城市建设“十大工程”和农村集镇建设进行视察,听取有关工程进展情况汇报,加强对有关重点工程建设的督查;关注全市旅游业发展,在组织赴周边县市考察基础上,建议市政府创新工作思路,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培育,加快整合旅游资源,全力打造旅游精品;重视社会事业发展,组织对教育收费、民办教育、计生家庭奖励扶持制度、地震观测环境、人防等工作进行跟踪检查,督促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常委会多次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并到周边县市走访、调查,就积极培植税源经济、强化税收征管、加大专项资金监管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向市政府提出建议;重视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听取市政府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审查批准市政府2004年财政决算和2005年市级财政支出预算变更方案;继续关注乡镇财政工作,督促市政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加大对乡镇财政扶持力度,逐步调整税收分成比例议案>的决定》。主任会议在听取市政府制定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实施办法时,建议市政府适当提高乡镇税收分成比例,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壮大财源的积极性。常委会还组织部分企业界的人大代表视察市国税局和地税局基层窗口创建工作。
二、致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深化法律及人事监督。
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常委会在广泛调查基础上,对市政府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汇报进行了认真审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和市法院关于诉讼调解工作情况汇报,依法任命29名同志为高邮市人民法院陪审员;督查了市法院判减缓免案件、市检察院不诉案件;检查了市司法部门执行重大案件备案制度和市公安机关禁毒工作情况;视察了全市“四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在听取市“一府两院”关于2004年以来依法治市情况汇报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审议意见。
认真实施对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一年来,常委会重点检查了《环境保护法》、《食品卫生法》、《安全生产法》、《工会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专利法》、《统计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等10多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在检查《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头深入有关部门、乡镇、企业调查,在掌握大量一手资料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采取切实措施,促进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常委会负责人和相关办事机构同志还多次明查暗访有关乡镇的小电镀整治情况,督促市政府采取堵、疏结合的措施,解决小电镀污染问题。在对《安全生产法》进行执法检查时,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化法律宣传,加强 “双基”工作,狠抓隐患整改,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和谐平安的生产生活环境。
依法实施人事任免和人事监督。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按照法定程序行使人事任免权。一年来,任免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人员、市政府组成人员、审判和检察人员共45人次;坚持对拟任命人员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和任命后当场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召开两次专题常委会会议,对8名市政府组成人员及两名法院负责人进行了述职评议,将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整理成评议意见书,反馈给述职人员,并强化跟踪督查。同时,还组织15名市法院审判员、8名市检察院检察员进行述职评议,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
三、致力发挥代表作用,强化代表工作及对乡镇人大的指导工作。
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向选民述职及联系选民工作,常委会主要领导同志率先垂范,组成人员以身作则向选民述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促进代表联系选民工作进一步规范;坚持常委会驻会成员及办事机构联系代表制度,分批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及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因工作调动,去年有3名市人大代表调出原选区,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届内市人大代表辞职暂行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常委会接受了他们的辞职请求,并在代表出缺的有关选区依法补选了4名市十二届人大代表。
认真督办人大决议、代表建议及群众来信来访。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创作、设立高邮市市歌议案的决议》作出后,常委会跟踪督办,专题听取市政府创作情况汇报,督促市政府按决议要求完成市歌创作任务,并决定将《高邮之歌》确定为高邮市市歌。常委会组织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市政府办理情况汇报;从三次会议代表所提的建议、意见中确定16件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及驻会委员牵头重点督办。截止去年底,三次人代会及闭会期间代表所提的162件议案及建议、意见已基本办结,解决率、满意率均比往年提高。常委会认真落实省人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在办公室增设信访科,配备专职人员,全年共受理来信117件,接待来访65批次。对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来信来访主动处理,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了一些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信访中反映强烈的问题。
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指导。针对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及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人事调整的实际,常委会及时举办培训班,使他们尽快进入“角色”,更好地履行职责。常委会注意不断改进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方法,分批邀请乡镇人大负责同志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及相关活动,强化对市人大代表工作和乡镇人大工作检查考核,促进乡镇人大工作日益规范。
四、致力关注民生、纾解民困,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继续督办农村实事。去年是实施《关于加快我市骨干公路建设决议》的第三年。常委会采取专题调查、视察、听汇报等形式,不断加大督查力度。常委会高度重视农村改水工作,重点督办了天山镇刘锦田等代表提出的《加大扶持力度,帮助丘陵山区天山镇普及自来水的建议》,使该镇自来水普及率由2004年的38.8%提高到99%。
关注食品卫生安全。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杀回马枪”等形式,重点检查了20多家食品生产、销售企业、餐饮业和个体工商户。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议意见,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净化全市食品市场。常委会一直关注“放心菜”检测工作,在农药使用高峰季节,常委会负责同志带领相关办事机构同志多次深入城乡农贸市场,明查暗访“放心菜”检测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整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推进社会保险事业。常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在赴外地考察学习基础上,专题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情况汇报,并督促市政府落实主任会议交办事项,使全市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有了新的进展。
五、致力提升议事质量和工作水平,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加强理论学习,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常委会机关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题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常委会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组成人员和机关同志学习理论、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常委会党组结合我市人大工作实际,起草并提请市委转发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市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
加强调查研究,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行使职权的重要环节。对常委会重点议题组织组成人员进行集中调查,发挥集体力量,对常委会其它议题及主任会议议题,也分别由常委会负责人牵头,相关工作机构组织调查。同时,制定《关于实行<审议意见书>的暂行办法》,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人代会、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及主任会议交办事项的落实。
重视人大的宣传研究工作,促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深入人心。召开人大工作创新座谈会、人大宣传工作座谈会、乡镇人大工作研讨会和市地方人大工作研究会年会,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宣传研究工作继续保持在扬州乃至全省县(市、区)前列。
今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和新一轮追赶发展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推进人大工作发展的重要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中共高邮市委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9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高邮市委八届十二次全体会议提出的“全面追赶、重点突破、局部超越”的要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促进“干06、开新局”,实施新一轮三年追赶发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推进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作出新的贡献。
一、 强化工作监督,推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常委会将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以“重大项目突破年”为重点的重要工作事项,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招商引资、项目实施及工业经济发展、“两区三园”建设、打造“东方邮都”、农民增收、发展现代服务业、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修编、城市房地产管理、土地管理等工作实施监督,视察教育工作、城市建设“十大工程”、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情况。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把市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人民的意志。强化监督工作力度,注重抓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及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促进“干06、开新局”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深化法律及人事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常委会将听取市政府 “五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和《水法》、落实《环境保护法》审议意见、建设设防十大工程、政务公开及电子政务等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汇报。对《残疾人保障法》、《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进行执法检查,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严格按法定程序行使人事任免监督权。积极探索并实施个案监督,加强对市“两院”工作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三、加强代表工作及对乡镇人大的指导工作,努力发挥代表作用。
坚持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驻会成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继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述职评议、工作评议等活动;继续抓好代表培训,认真办理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及建议的督办工作。引导和帮助代表围绕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促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有影响、有分量的议案和建议。继续实行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重点建议制度,组织代表视察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听取专门汇报,推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代表工作制度建设。继续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及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抓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制度落实,不断丰富代表活动的内容、形式;制订评选表彰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实施办法;积极创造条件,为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供服务和保障。
坚持常委会驻会成员及办事机构分片联系乡镇人大工作以及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不断改进和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四、注重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及业务建设。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同志,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9号文件精神,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及人大工作业务,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加强制度及作风建设。按照市委转发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市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深入调查研究,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保证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符合我市实际,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常委会议事规则办事,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人大制度宣传及研究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代表,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政治建设、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及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宣传。紧密联系实际,开展地方人大工作研究,并抓好研究成果转化,推进人大工作不断发展。
各位代表,让我们在中共高邮市委领导下,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披荆斩棘,抢道争先,为实施新一轮三年追赶发展,实现又一个倍增计划,为促进“十一五”开局之年我市经济及社会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推进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