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再次调整
2006-01-17 00:00:00 作者:杨向华 陆学智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记者从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邮分中心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再作调整。从去年下半年已调整的8万元调升至10万元。即每个双职工家庭,且公积金账户比较充足的夫妇,一次性可贷款20万元。
据了解,自住房制度改革、取消公配分房制度后,为了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难问题,我市从1995年起实行了职工购房贷款制度。至今已发放贷款1.66亿元,有4192户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受益。2004年户均发放贷款为5.8万元,2005年户均发放贷款8.37万元,当期贷款发放率为87.95%,名列扬州各县市前茅。
另外,该分中心还简化了相关手续,为办理购房贷款的职工专门开设了绿色通道。贷款手续资料齐全的职工,一周内可办结所有手续,最快可在3天内办妥,同时,缴纳的相关费用也相应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