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03 00:00:00 作者:邮仁 来源:今日高邮
每月5日驻会主任接待代表
为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代表及时了解社情民意,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高邮市人大常委会驻会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该制度的建立,在权力机关与人民的“代言人”之间架起了联系沟通的新平台。
《制度》规定:市人大常委会驻会主任为代表接待日接待人,每月5日在市人大机关接待代表,每季度第一月6日在联系的乡镇接待代表。如遇特殊情况,接待时间顺延(咨询电话:4688919、4688935)。在接待代表日,根据来访代表情况,可以与代表个别交谈,可以召开集体座谈,也可以直接上门走访,多渠道、多形式与代表进行沟通,听取代表对加强和改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对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代表在“接待代表日”反映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将进行登记造册,并参照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形式,转交市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和“两院”办理,要求承办单位在三个月内办结并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