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23 00:00:00 作者:文件 来源:今日高邮
中国共产党高邮市第八届委员会
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2006年5月22日中国共产党高邮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高邮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于2006年5月22日召开。出席会议的市委委员24人,候补委员4人;市纪委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员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情况,以及九届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和市纪委委员安排建议方案的说明;讨论修改并原则通过了市委、市纪委向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的报告。
全会认为,在市委常委会的集体领导下,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和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市委八届十三次全会决议,为筹备召开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做了大量工作,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全会决定于2006年5月25日至27日召开中国共产党高邮市第九次代表大会。
全会认为,八届市委、市纪委向第九次党代表大会的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五年来,特别是实施追赶式发展三年来的工作成绩和基本经验,深入分析了我市“十一五”发展所面临的宏观和微观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战略目标和战略举措,对动员全市上下抢抓机遇、持续追赶,开拓进取、乘势而上,实施新一轮三年追赶发展、实现又一个倍增计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全会原则同意市委、市纪委的报告,建议在提交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审查通过后,积极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全市“十一五”大发展快发展,确保胜利实现新一轮追赶发展和全面小康的各项目标。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要进一步弘扬新时期高邮精神,以迎接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召开为动力,立足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扎扎实实地做好当前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全市三个文明建设的新局面。